省内部分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1.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体检 要求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 工。
2. 文理科要求:我院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文、理)的考生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学生。
3. 性别要求:我院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4.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要求女生170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
4.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
1.山东省内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2.专业报考条件: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方可报考。
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2015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10分以上(含210分)方可报考。
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只需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即可报考。
3.报名须知:我院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全面实行网络报名,请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sdca.edu.cn 网报系统,填写报考信息,网上缴费后打印《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
4、报名时间:春节前 1月29日—2月10日。春节后2月24日—3月5日陆续结束相关专业的报名。各专业具体报名结束时间详见系统内时间安排。
四、考试
1. 专业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姓名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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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隶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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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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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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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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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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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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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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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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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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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动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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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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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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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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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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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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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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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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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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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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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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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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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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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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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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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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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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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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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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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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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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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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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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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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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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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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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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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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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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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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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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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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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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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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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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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化考试: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及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五、专业合格证发放
2015年4月中旬,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寄发《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一)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
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按文化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达到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三)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划线的相关专业
1、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
3、下列各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210分(含210分)以上,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
4、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 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 (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
5、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下列各专业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四)按专业成绩录取的前三名专业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1、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再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
2、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 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学、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舞 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分别再享受第一名30分,第二名20 分,第三名10分的优录政策。
说明:
1. 按艺术文理兼收的专业,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线上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2. 按鲁招考〔2012〕134号、鲁招考〔2013〕11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三个专业招生要求须按教育部教高函〔2009〕 25号、教育部教学司〔2013〕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全省招收普通文、理科学生,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在本科二 批。
3.美术学本科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80分。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10分。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本科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 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的线上考生,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如果前三名考生未填报志愿,优录政策不顺延使用。
6.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的专业,专业优录政策按男女混合排序确定。
●专科录取办法: 我校所有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按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它专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以上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七、其他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2.专业考试期间,部分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3. 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
八、2016年我院摄影、艺术设计学专业招生变化及要求
摄影、艺术设计学专业2016年要求必须达到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方可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同时校考考试科目也将有所调整。
省外部分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体检要求的普通高中 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
4、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点安排及报考时间
1、省外考点报考时间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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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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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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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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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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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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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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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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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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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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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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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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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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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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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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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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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现场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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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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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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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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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106中学(郑东新区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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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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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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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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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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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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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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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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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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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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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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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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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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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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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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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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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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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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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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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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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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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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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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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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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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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5日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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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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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华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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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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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5日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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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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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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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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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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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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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校考点招生专业报考时间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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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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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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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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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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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初试,3月6-8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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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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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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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初试,3月2-5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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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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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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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初试,3月5-6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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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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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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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初试,3月7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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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 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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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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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初试,3月3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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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戏曲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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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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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初试,28日复试,3月1日乐理、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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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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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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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初试,28日复试,3月1日乐理、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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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时装模特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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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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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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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要求
1、各考点要求:
根据河北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河北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河北省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河北校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根据湖南省文件要求规定:我院在湖南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湖南考生原则上须在湖南考点参加校考。
根据黑龙江省要求:我院在黑龙江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黑龙江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黑龙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根据江苏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江苏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江苏省考生只有在江苏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根据河南省文件要求:我院在河南省郑州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河南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报考校考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河南省内设立的校考考点或学校在本校内设立的考点考试。
根据山西省要求:我院在山西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山西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2、在我院设立考点的相关招生专业,外省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文件政策要求慎重报考。
3、山东省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报考,否则在外省考试的专业成绩视为无效。
● 非考点省份的外省考生是否允许跨省报考,请关注各考点省份文件要求。
● 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如考生违反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及我院报考要求,即使校考成绩合格也视为无效。
五、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考生请根据各考点要求及我院报名时间安排进行报名。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所在省份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所在考点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六、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1、2015年4月中旬,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寄发《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的专业成绩可通过我院网站进行查询。
2、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录取办法
(一)按专业成绩录取相关专业文化线的划定与专业录取办法
1、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专业
3、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
4、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
5、表演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二)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舞蹈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按文化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
产品设计本科专业在达到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备注:
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10分。
3、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
4、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5、我校属于全国31所独立设置综合类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个别省份对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线有其它要求,我校将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文件政策执行。
以上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八、其他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 各专业学费如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有关招生事项及说明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属山东艺术学院非独立设置的教学单位。2015年戏剧影视美术设 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文化事业管理(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 体制作)(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招生。
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是由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本科专业,是山东艺术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 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主要核心课程由韩国教师担任。学生入学后在山东艺术学院完成四年学业,达到学院的毕业标准后,由山东艺术学院颁发本 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上两个专业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因项目性质决定,学生入学后,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学习的,一律按退学办理。中外合作办 学项目的教育教学均由我校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实施,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执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专业2014年开 始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生毕业后可报考该项目的研究生,该专业与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专业本科毕业后均可直接申请去韩国又松大学攻读硕士学 位。
二、该院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文化事业管理(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实施高等学历教 育,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山东艺术学院专科毕业文凭。专科毕业后可分别申请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与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大学插班攻读 学士学位。在我院学习期间,依照鲁价费发〔2004〕181号文件规定,仍执行2004年收取学费标准,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新 规定。因国家对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和中外合作项目不拨经费,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
三、“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是我院与国外友好校际关系大学(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共同创办的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学生交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我院与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 院规定的学分,在英语达到澳方大学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澳进入澳方大学二年级攻读学士学位(澳方大学本科学制是三年)。在完成澳方大学规 定的二年学分后,可获得澳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向我院申请颁发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我院完成四学期(二年)课程后,必须达到赴澳洲学 习的英语要求,如未达标,可赴澳专门学习英语课程,学习英语期间,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澳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果两年内仍没有达到“雅思”6.5 分成绩,每门课6分以上,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我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韩国语达到韩方教 育部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韩签证,获得韩国签证的学生,可以进入韩方大学三年级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完成韩方大学规定的学分并达到韩国语 标准后可获得韩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向我院申请颁发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韩语未能达到韩方大学入学标准的学生可赴韩国先学习韩语,山东艺术 学院保留其学籍,韩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两年内韩语仍未达到韩方大学的入学要求,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 习。
“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备注:
1.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必须获得高中毕业证并遵守我院的有关规定,否则无法办理出国手续。
2.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必须修完我院专业课学分,如公共课学分未能修完,可在完成国外大学的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回我院继续学习一年,在完成必修的所有学分后,达到我院本科毕业生要求,方可获得我院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3.我院将为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增设英语和韩国语的相关课程。
4.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山东艺术学院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学费与相关专业相同。在国外大学学习时,按澳方和韩方大学的即时学费交纳。(澳方大学现时学费约为澳 币1.8-2万元;韩方大学的现时学费约为韩币500-600万元,因汇率的波动和其他因素,学费每年都有变动。完成该项目全程学习费用较大,考生需根据 家庭经济能力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