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原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艺术类本科院校。我校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授予学士学位的资质。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共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表演、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含各专业方向),总计招生1040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2015年,我校继续开设“SIVA-德稻实验班”(以下统一简称“实验班”)。实验班由我校与德稻教育机构联合聘请的海外专家亲自设计课程体系并领衔授课。开设专业包括产品设计(战略设计与创新)、产品设计(可持续家具设计)、环境设计(生态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主题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品牌识别与公共空间)、动画(创意动画)、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针织·运动)、表演(古典吉他)、文化产业管理(品牌战略与管理)等专业。上述专业各招一个教学班,实验班各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需参加我校校考,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
在我校2015年各招生专业中,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专业(上述各专业,除SIVA-德稻实验班外,下文统一简称美术类专业),需参加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招生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贵州、新疆、青海等共计19个省市;
摄影专业2015年我校作为美术类专业招生。如所在省市有摄影统考的考生需摄影统考合格,如没有摄影统考,则需美术统考合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分为“影视编导”、“文学策划与创作”两个方向。影视编导方向需参加所在省市编导类统考,文学策划与创作方向需在编导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如所在省市不设编导类统考,则只能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文学策划与创作)专业。
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参加我校校考,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如所在省市有统考要求的,需专业类统考合格。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含“文化策划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广告设计与策划”,“品牌战略与管理(SIVA-德稻实验班)”等方向,按照普通类招生,不设校考。
2015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国内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5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相应专业校考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我校认可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招生省市及专业考试类型见下表: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2015年1月9日起可登录我校网站首页【招生在线】提前在我校网上报名,或者2015年春节后到北京、成都、上海设考点进行现场报名(请注意设考专业)。
SIVA-德稻实验班仅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需按要求提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3、考试科目:2015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考试规程,请查阅我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考试规程详见: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5年校考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SIVA·德稻实验班选拨流程详见: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5年“SIVA·德稻实验班”学生报名选拔流程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需达到本省市普通类专业本科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除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外,其他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的一类专业)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影视演艺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报批审定后直接录取(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和SIVA-德稻实验班各专业除外)。录取时英语单科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雕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要求无色盲,其他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5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录取考生中,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0名以内,或文化分达普通类专业一本线,或获得省部级专业大奖等,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给予6000-22000元不等的新生奖学金。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在录取中已享受优先政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siva.edu.cn
实验班报考信息,也可参考德稻教育机构网址:www.detaoma.com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5年1月 9日
*本招生章程的解释权归上海视觉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