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音乐教育应走出功利圈
随着暑假的开始,很多儿童计划外的“学期”又如火如荼地在各地开展。学生们结束了学校的阶段课程学习,又奔波在社会上各种名义的培训机构中。其中,学习音乐的儿童不在少数。他们或吹着拉着,或弹着打着,又或唱着表演着……学童们的孜孜不倦,家长的倾力付出,为音乐文化的普及与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值得关注的是,在儿童音乐教育的各个层面,在看似蓬勃兴旺的表象中,存在着不容小觑的问题。
盲目跟风“短平快”
改革开放后,我们在追赶世界经济强国的过程中,经济发展的高效益成为我们思考的全部,很多人将谋求物质利益快速最大化作为其追求人生价值的终极目标。反映在精神文化的学习方面,自然也是急功近利,盲目寻求“短平快”式的学习绩效。在音乐教育方面,一些家长为了满足虚荣心,不顾实际,盲目跟风,致使琴童趋之若鹜。从大都市到小县城,甚至有些乡镇,都有各种形式和层次的音乐培训机构。
如果我们的儿童在这样大面积范围的音乐学习中,得到正确的、自然的合乎年龄特点的教育,那应该是我们的幸事。但在这过程中,在一些重在谋利的人士以及社会机构、新闻媒体较为片面的导向下,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逐渐被扭曲了。学童们的父母,仿佛都看到自己的小孩将成为下一个郎朗、李云迪。问题是,当初和郎朗、李云迪同一个年龄层的千千万万个孩子都成了辛苦的陪客。郎朗只有一个,李云迪也只有一个,各自的成功需要多方面的因素。但大多家长却只看到了个别音乐家成功的光环,对其成功的背后因素却缺少理性思考。我们没有必要为了培养出一个“郎朗”或“李云迪”而去牺牲那么多孩子的快乐。也许在这个过程中扼杀了孩子在其他领域的才能。社会也不需要千千万万个郎朗和李云迪,社会需要的是对各行各业有用的人。
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国家文化部门本着规范儿童音乐学习以及督促儿童业余音乐教育的愿望,建立了各级社会业余音乐考级机构。这是具有开创性的、适时的举措。但没有想到的是,考级活动渐渐成为各色人群经济利益博弈的“棋子”,围绕考级的各种宣传及比赛的发动,愈演愈烈。为了利益,今年考了一级,明年就让学生考四级、甚至五级,还美其名曰:有教学成效,小孩有音乐天赋。跳级成了常态,完全不顾儿童的身心特点以及音乐学习的规律,眼里只有功利二字,造成儿童对音乐学习的倦怠和逃避。有的孩子以弄伤自己的手指,或在学琴过程中不断喝水、不断上洗手间等方式作为对抗。学音乐变成了是为了家长面子、为了某些人从考级中获利、为升学加分等等音乐教育本身价值以外的、变质的东西了。
成人化失去童趣
儿童音乐教育的功利性在一定意义上还表现为成人化倾向。穿着成人样式的服饰,模仿着成人特有的动作,唱着成年人的流行歌曲。如今在幼儿园、中小学、社会业余儿童音乐培训机构以及电视媒体上,有时会出现这种成人化的、甚至有些庸俗的儿童音乐表演。其实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针对这些现象,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坚决反对中小学艺术活动中出现的“成人化”、校园文化“庸俗化”等不良倾向。
儿童音乐教育成人化表现在内容学习上,孩子学的大多是成人在唱的、媒体常播的流行歌曲。孩子、老师和家长都认为这些歌时髦有趣(当然这些歌旋律朗朗上口,歌词直白是孩子们喜欢的一个因素),或者是道德说教类的歌曲,空话套话居多。在孩童演奏学习的曲目上,绝大多数都是表现成人(包括历史人物)各种思想情绪、社会思考的内容。如孩子们学习钢琴演奏必定要弹大量的巴赫、莫扎特、贝多芬、库劳、肖邦等欧洲作曲家的作品(笔者认为适当接触是可以的)。这些远离中国的欧洲作曲家离开我们已经有二三百年了,要现在的孩子去理解他们创作的曲目背景、作曲家的思想情绪、音乐表现内容,是否合适?是否应该等孩子们有一定的文化修养、生活阅历时再多接触更好?包括中国作品,如《蓝花花》《解放区的天》《翻身的日子》《绣金匾》等等,也离我们的孩子生活太远。作曲家当初创作这些作品时,目的并不是为了给孩子们演奏的。再看我们民族乐器古筝的曲目,《高山流水》《寒鸦戏水》《渔舟唱晚》《山坡羊》等等,没有一定国学知识的成人都不清楚其意,让一个小学生甚至幼儿园小朋友去演奏,能理解其中的意义吗?孩子们能真正有兴趣吗?
为了追求看点,我们经常见到的是,儿童上台进行音乐表演时,其服饰打扮、肢体动作都酷似成人明星做派,有的甚至露肩露肚,儿童的率真、可爱却不见踪影。其实不仅表现在儿童的音乐学习表演上,从学生作文中的世故,到参加外事活动时学生们听似肉麻却又不露真情的一声声呼喊,从瘦小的身躯疲于应付各种特长班和辅导班,到所谓研究型课程中科学家式的探究,诸如此类,都反映了我们儿童教育中存在着一种很强的、我们成人强加给孩子的成人化倾向。
儿童音乐教育必须儿童化
社会本位论和成人本位论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成人化。这两种本位的教育目的取向,弱化、遮蔽了教育的本体价值,忽视了儿童对于教育独有的内在需求和感受,其结果只能使儿童在成人世界里迷失自己、厌恶教育。成人化的儿童缺失纯真,缺少创新与健全人格,只是模仿的结果,而真正到成人阶段又常表现出幼稚、依赖、不独立。故而,提倡基础儿童音乐教育必须儿童化(即去成人化)已然是当务之急,也更合乎素质教育的意旨,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儿童音乐教育的儿童化,首先应体现在儿童音乐教育理念上,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儿童教育观。卢梭说过:“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在儿童音乐教育中缺乏德性,是造成功利性、成人化的滥觞,这实际是抹杀了儿童阶段在人一生发展中的独特性。不仅剥夺了儿童生活的童真,也影响了其思维、创造力、人生观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关键是要提升对儿童音乐教育道德性的理解。儿童音乐教学不只是一项技艺,更是“灵魂的对话”,文化的积淀,是为人的,故而应该是道德的、人性化的,而“把儿童当作儿童”不仅是要重申卢梭以来的现代儿童观,更是一项道德的事业,体现着教育的本真使命。其次,我们在儿童音乐教育的内容上必须重视儿童性。由于儿童的年龄及心理特点,在教材内容的选择上,要以儿童的生活经验为起点,注意形象性和可游戏化,选择那些儿童能理解的、感兴趣的内容。尤其要关注反映儿童生活的国内外经典儿歌以及据此改编的器乐作品,因为贴近儿童生活,符合儿童情趣,具有游戏化空间。最后,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过程中,手段、方法的使用应该观照儿童特性。教师语气的亲切,语言的浅显、儿童化尤为重要。对音乐作品的诠释讲究故事化、生动性。通过游戏形式来引导儿童理解音乐要素,获得音乐经验,体验音乐学习过程的趣味。通过音乐这个平台,运用绘画、舞蹈、表演等多种途径,把歌唱、演奏、姿态、服装、画面综合为一体。这种综合体内外各因素必须是儿童性的,且相互支持与补充,从而构成儿童音乐学习的生态关系,使儿童音乐学习从过去的对结果的追求,转向对学习过程的积极探索与体验。
我们不能习惯于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认知水平及兴趣、价值取向来为儿童安排教育内容、活动形式等,否则长此以往,会极大地阻抑儿童音乐学习的能动性和乐趣,并导致儿童身心负担沉重、厌学等直接后果。我们不能以牺牲儿童的现在去换取其未来,要使他们变“苦学”为“乐学”,使儿童精神灿烂。我们要保持师生之间的对等开放性,成人应谦逊地向儿童学习,而不滥施权威,同时保留儿童作为“小大人”的正面意义,即儿童首先是人,拥有着与成人同样的尊严和享受生活、选择生活的权利,要确保儿童潜在生命力的自由伸展,关注其可持续发展性,要尊重儿童的意愿、权利,不能差强人意和越俎代庖,更不能揠苗助长。否则,就如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所言的:如果你想在(美国)任何地方打开愧疚的闸门,那就谈孩子的教育吧。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