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影视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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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影视类专业(表演、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影视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和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负担,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影视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分计分。凡报考市内外院校影视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3年市内、外招生院校、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详见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汇编》。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1、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资格,且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取得《2013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报考影视类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热爱文化艺术事业。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文化考试报名:凡报考影视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规定于2012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并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在高考报名网上填涂报名信息时,在考试类型栏目中,普通高考考生应选填“文科(艺术)或理科(艺术)”,对口高职考生应选填“对口高职艺术类”。如果考生报名后要放弃报考艺术类专业,对其报考普通高校不会有任何影响
    2、网上选择专业考点及专业: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2年12月11日9:00时至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报考证》上的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市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选择专业考点及专业,并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凡未到区县报名领取《报考证》和网上选择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3、专业考试现场确认:2012年12月21、22日(8:00—18:00)。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专业持《报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完善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过时不再办理。
    4、专业考试:2012年12月23—28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在报名现场公布。
    5、专业考试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区美视电影学院。
    报名咨询电话 65106258  65102370
    6、考生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为减少报名现场排队时间,考生可于12月19日开始提前在网上缴费(进入重庆大学计划财务处主页http://cwc.cqu.edu.cn/http://pay.cqu.edu.cn,点击“网上缴费平台”)。

四、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表演

1、语言(朗读指定作品)

50分

300分

2、集体表演小品

50分

3、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50分

4、形体(自备舞蹈、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武术任选一种)

50分

5、命题小品表演

1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50分

300分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

50分

3、话题评述

100分

4、即兴主持(综艺类节目)

100分

戏剧影视导演

1、回答提问(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情况,对生活的感受力、想象力和对社会的观察、分析理解能力)

50分

300分

2、命题编演小品

70分

3、命题编讲故事

80分

4、笔试:影片分析(2小时,不含观看影片时间)

100分

戏剧影视文学

1、回答提问(文艺基本知识、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文学作品阅读情况、对生活的感受力、想象力和理解能力)

60分

300分

2、笔试:命题写作(根据题目编写故事,2小时)

120分

3、笔试:影片分析(2小时,不含观看影片时间)

120分


五、考生须知
    1、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下午18:00
    2、考生可同时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并参加兼报专业的考试;
    3、表演专业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化浓妆(可化淡妆),不允许穿高跟鞋;
    4、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由报名点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和《报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5、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报考重庆大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加试”环节(才艺展示、综合素质考察等),成绩记入校考总分(加试划线要求和时间安排届时详见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加试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成绩发布
    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本人成绩。

七、考试监督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23-65106258、65102371、65106714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影视艺术类考务办公室设在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重庆大学A校区,联系电话:023-65106258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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