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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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为加强对舞蹈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和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负担,我市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招生将统一设置考点,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凡报考市内、外院校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3年市内、外招生院校、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详见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汇编》。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善高考报名手续。取得《2013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文化考试报名:凡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规定于2012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并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在高考报名网上填涂报名信息时,在考试类型栏目中,普通高考考生应选填“文科(艺术)或理科(艺术)”,对口高职考生应选填“对口高职艺术类”。如果考生报名后要放弃报考艺术类专业,对其报考普通高校不会有任何影响
    (二)网上选择专业考点及专业: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2年12月11日9:00时至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报考证》上的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市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选择专业考点及专业,并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凡未到区县报名领取《报考证》和网上选择考点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2月14—15日(8:00—18:00)。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专业持《报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完善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过时不再办理。
    (四)专业考试时间: 2012年12月16—18日。
    (五)专业考试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虎溪校区艺术大楼。
    (六)考生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四、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舞蹈类

专业基本条件测试(形体比例、相貌、气质)

50分

300分

基本能力测试(软开度、速度力量、协调感、弹跳力)

130分

舞蹈技能测试(跳、转、翻)

15分

个人特技展示

5分

组合或剧目表演

90分

口试(语言表达能力)

10分

五、考生须知

    1、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12月15日下午18:00
    2、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3、舞蹈专业考生自备音乐伴奏碟和所需表演服装等。
    4、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成绩发布
    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本人成绩。

七、考试监督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65678201  65102371  65106714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舞蹈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重庆大学A校区,电话:023-6567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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