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4年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学校部标代码:11418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学校同时举办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和外国留学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以勇于创新、富于活力而著称,被广泛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
    经过近三十年的艰苦创业,不懈努力,学校现已成为拥有中关村、航天城、大学城等多个校区,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等学科门类100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工1千余名的综合性高校,学校馆藏图书近200万册,实验实训室百余个,体育、学生公寓等设施齐全,校园网络先进快捷。
    学校注重结合市场需要设置学科专业,注重学生实用能力培养,并且以教育的高质量赢得了毕业生就业的高质量,毕业生以“适应能力强、实用本领多、综合素质高”著称于用人单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十多年保持在96%以上,在高校中名列前茅,并已涌现出一大批行业骨干和社会新星。
一、空乘专业特色
   培养熟悉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较强团结协调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能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适应国内外民用航空事业需求与发展的文化素养高、专业技能强的空乘、地勤等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备有计算机房、模拟客舱、化妆训练室、形体训练室、机模陈列室和CBT实训室等国内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开设主要课程:大学语文、中国近代史纲要、简明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礼仪、民航服务英语、民航客舱设备操作与管理、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民航客舱安全管理、民航乘务员基础教程等。
   本科学制四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北京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北京城市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际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海乘、路乘等工作,也可推荐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空乘院校从事管理、文秘、教师等工作。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照国家和各省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2.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报考本专业考生还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3)凡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者,不予报名)
提供考生所在省高考考生号(向考生所在高中索取,号码共14位)。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
航空体检费:300元(复试合格后,由民航体检队统一收取)
2.考生交验的报名材料,经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3.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定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认真参加初试、复试。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城市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合格证发放及志愿填报
1.我院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按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当某个省份合格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4倍时,我院将不发放合格证。考生可于4月15日以后登陆我院招生网站(http://rec.bcu.edu.cn)查询成绩,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将于4月15日后发出《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不予查分。
2.考生凭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使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凭省里发给的专业考试合格单)到户口所在省、市(区县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
3.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的招生报考资料上查询,本专业文理兼收。

六、专业考试与体检
1.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初试、复试)和体检;
2.面试内容包括:形体外观、风度举止、动作反应、普通话表达、才艺展示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考生面试合格后,由民航专业体检队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七、录取原则
   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属省联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使用省联考成绩(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不属于省联考范围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相应录取批次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八、收费标准
1.学费:25100元/年
2.服装代办费:根据该专业特点,录取考生到校报到后将由专业公司配置制服,含春秋装、冬装、形体服、泳装,包括上衣、衬衣、大衣、裤(裙)装、皮鞋、靴子、领花、领带等,上述制服费四年共2000元/人。

九、毕业证书及就业
1.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城市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城市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2.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入学与复查
1.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在学院批准注册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 新生入学后进行报考条件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伪造学历、隐瞒病史、有舞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 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4.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网    址:www.bcu.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注:以上所有内容最终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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