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2018年2018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工作顺利结束。经研究决定:湖南省音乐学(师范)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74分。
专业成绩计算方法为:成绩=视唱练耳×30%+专业技能×70%
一、成绩查询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7天内(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候。
申请办法: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对成绩有疑问的科目申请查分,每位考生限查一门科目,只查积分及统分差误,如发现成绩有误,再续查另一科目。查分结果将于截止申请结束5日后(4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考生。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申请。
申请书中需明确以下内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申请查分科目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并附参加我校音乐学专业校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申请查分电子邮箱:sxwlxyzsbgs@163.com
二、专业校考合格证
专业校考合格证将于4月10日后通过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合格证仅用于通知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无其他作用,若因地址等原因无法寄达,学校不再重寄或补发。
三、合格成绩分数段
四、录取规则:
按招生简章规定,湖南考生录取规则为: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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