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审定的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215分;专科200分。
2.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300分。
3.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10分。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30分。
5.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70分,专科250分。其中本科层次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乐、打击乐、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音乐舞蹈、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专科层次各专业(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除外)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二、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本科300分;专科29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本科210分;专科190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245分;专科220分。
4.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20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325分。
6.编导类专业:本科210分;专科190分。
三、美术与设计类
本科(含对口职教师资)205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科(含对口高职)175分。
注: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关于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普通高校:
现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通知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资格线:175分 ;
2.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校考资格线:245分;
3.播音主持类专业校考资格线:185分;
4.舞蹈类专业校考资格线:240分;
5.时装表演类专业校考资格线:180分;
6.编导类专业校考资格线:195分。
注: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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