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要求,我校依照《福州大学美术类专业2016年招生简章》和《福州大学音乐学专业2016年招生简章》,于1月16日-3月4日分别在山西、河南、四川、江西、湖北、浙江、江苏、湖南、广东、山东、安徽、河北等12个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016年福州大学艺术类校考各省招生计划及合格线如下:
报考专业 |
省份 |
招生计划 |
合格线 |
美术类 |
安徽 |
48 |
160 |
湖北 |
39 |
160 |
|
山东 |
45 |
159 |
|
广东 |
37 |
161 |
|
湖南 |
31 |
161 |
|
河南 |
42 |
156 |
|
江苏 |
32 |
159 |
|
河北 |
41 |
159 |
|
江西 |
30 |
160 |
|
浙江 |
30 |
162 |
|
山西 |
30 |
163 |
|
四川 |
30 |
154 |
|
音乐学 |
山东 |
8 |
88.7 |
注:以上招生计划以各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
考生如对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名单(详见附件)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和来访方式反映,公示时间为4月1日-8日。联系电话:招生办0591-22866857,监审处0591-22865580。
校考合格考生可于4月11日后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系统下载电子合格证,我校不再寄发纸质证书。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我校将于6月下旬各省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开通艺术类招生资讯自助查询系统,敬请各位考生留意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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