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一、合格信息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艺术类各专业合格线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合格分数线364分。
音乐表演:合格分数线136分。
音乐学(师范):合格分数线14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合格分数线338分。
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2016年3月26日-4月1日。如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以实名方式向我校监察处和招生就业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于调查核实。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合格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可于4月2日起于“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系统中打印合格证,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不再单独寄送。
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2(传真) 邮箱zsb@suda.edu.cn
监察处:电话 0512-67507343 邮箱sdjjs@suda.edu.cn
二、其他说明
1、请合格考生仔细核对本人基本信息。若有误,请于4月5日前致电0512-67507943、67507949进行更正,以免影响合格数据上报。
2、艺术类专业有关录取方法等内容详见对应专业的2016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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