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情感表演艺术论文

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声乐作品的情感表现,是一个可变性甚强的复杂工程,它必须构建在真切而细致的情感体验基础上才能准确、生动、逼真地再现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及情感特征,才能使作品艺术再创作工程的每一环节添色、出彩、增辉。进而,让审美客体锦上添花、美不胜收。同时,也给创作主体带来创造美的愉悦;自然也给审美主体带来美的艺术享受。我国著名声乐教育家、上海音乐学院周小燕教授也明确反映出力主情感教育、整体美感教育、综合美感教育等一系列深层次、宽泛面之教学理念:她在丰富的教学实践中强调指出:人的嗓音是歌者的“人声乐器”,只有当歌者能凭借自己的歌喉,把作品所蕴含的思想感情,把词曲作者所塑造的艺术形象和所创造的特定意境以歌唱的形式真实、细致、生动地表达出来,并成功地唤起了观众的思想共鸣和艺术联想,这才算得上是一个成熟的、真正的歌唱家。凡是好的演唱都应该给人以音响美、语言美、思想美、情感美以致形体美化合凝聚而成的综合美。富有创见地提出:声乐教师理应是歌唱全程的“专业内行”和“艺术总导演”,是人声乐器的“总装配师”。

自然,“总装配师”的任务应该义不容辞地全部由声乐教师来承担。对学生不论是在发声、吐音、咬字或体会词意曲情,把握乐曲结构,进行情感作色,抒情言志。光靠天赋是远远不够的,天赋只能形成本色而绚丽、多采的光泽还得靠后天的努力和严格的训练,靠基础的博大和专业学识的渊深。诚然,这一切都离不开在教师的正确引领、悉心帮教下深入细致地研究作品,领会作品的词意曲情,了解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歌唱风格以及作曲家的创作个性、体裁特征是歌者不可不做的严肃而重要的专业课题和案头工作核心内容,更是衡量歌者是否达到声乐艺术家标准、是否注重弘扬声乐科学、整体美学观的重要标志。声乐教育工作者应理性、清醒地认识到:完成歌唱艺术再创作全程,除了注意综上所述方面,还需不失时机地了解声乐作品内在的艺术性、独创性、有序性、规律性……甚至,它与把握艺术再创作方法技巧同等重要。对此,范晓峰先生认为:“所谓独创性,指二度创作的新颖性和合理性。

新颖性指二度创作的再造功能,即在依据原作品的基础上,创作具有表现性、情感性的双重审美效应,逐渐形成自身独特艺术风格和演唱特征。所谓合理性,只二度创作过程中的适度性和有效性。独创性不仅应该符合作品主题形象及内容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创作者在各方面注入其符合内容艺术表现要求的富有创造性思维特质的艺术新意。并对原内容和主题意义及艺术表现手法方面更富有创造性、多元性、扩展性和延伸性,从而极大地丰富作品的外延扩展与艺术内涵。

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声乐艺术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感人最深、影响最广、动人最巨的最神圣的事业,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度、任何民族、任何艺术形式、音乐体裁中最具影响力的无与伦比的音乐类种;是“竹不如丝,丝不如肉”的最具群众性、亲和力、凝聚力、感召力、人民喜闻乐听的群众文化事业,是需一丝不苟、严谨如一进入创造性劳动的严肃的事业,所以不容半点虚假、马虎、随意成分掺杂其中而串味变异,进而丧失其特有的文化熏陶和艺术审美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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