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2〕35号)的要求,划定我省2013年艺术类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划线原则
(一)按照教育部“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的比例安排”的要求。
(二)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低于4:1比例的,参照我省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2013年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培养要求。
(三)美术类本科: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二、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本科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不低于60分;专科150分。
(二)全省舞蹈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本科131分;专科110分。
(三)全省师范类音乐统考合格线:本科135分;专科100分。
(四)全省空中乘务类统考合格线:本科100分;专科60分。
(五)贵州大学艺术类其他专业合格线
1. 音乐学:本科211分;
2. 音乐表演:本科声乐177分、管弦185分、民乐129分、键盘170分;专科声乐150分、管弦150分、民乐100分、键盘100分;
3. 表演:本科169分,专科160分;
4.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194分,专科160分。
(六)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其他专业合格线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224分;专科160分。
(七)贵州民族大学艺术类其他专业合格线
1. 音乐学:本科228分;
2. 音乐表演:本科:205分;专科:100分;
3. 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本科:201分;
4.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206分;专科:150分;
5. 音乐表演(民族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本科:232分。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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