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现设26个学院,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每年本科招生专业80个左右。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济南大学2023年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院有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秉承“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强化内涵、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基础厚实、技能扎实、特色鲜明的教学体系,师生同心同德、奋发进取,在教书育人、美术创作、设计创新、理论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学院学科体系系统完善,教学体系特色鲜明,学术交流丰富活跃,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在美术和设计教育领域社会声誉高。学院现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1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美术领域、艺术设计领域)1个。拥有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门。设计学软科排名连续多年进入全国前40%。现有教职工中50%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聘请有来自国内外知名院校、行业协会、设计院所、基础教育集团的专家、学者、艺术家等担任客座教授和校外实践导师,倾力打造协同育人的师资队伍和教学体系。学院重视学科专业建设,鼓励老师开展教学改革和实践,开拓创新教学方法,探索“项目化教学”、“探究性学习”、“问题式学习”、“案例化教学”等教学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倡导差异化、个性化教育,重视实践创新,培养具备扎实专业基础、深厚学术涵养、丰富实践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高水平应用人才。鼓励学生积极拓展国际视野,倡导学生积极参与“双创”等社会实践,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生在国内外各类美术、设计等专业大赛中表现优异,学生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400余项,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重大赛事中,均进入全国决赛,取得了优异成绩。学生考研深造率稳步提高,培养质量和专业能力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学院学术交流活跃,科研成绩斐然,服务社会效益显著。近年来,全院教师在各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被CSSCI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高水平论文50余篇,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9项,省部级研究项目30余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画册等30余部,师生获得国家及省厅级专业大展大赛各等级奖项百余项。
济南大学设计学院秉承“继承传统、开拓创新、艺科交融、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立足社会需求和时代前沿,在教书育人、文化传承、设计创新、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学院与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创新设计研究院、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众创空间、省级旅游商品研发基地、省版权示范单位——济南大学设计创新研究院和中德(济南大学)设计创新研究院结为协同创新共同体。学院现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术型),联合共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艺术设计领域)。学院教学体系特色鲜明,学术交流丰富活跃,以科学的行业、产业和社会需求为主导,重视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开阔国际视野、能够推动甚至引领区域行业发展的复合型高水平应用人才,鼓励学生通过对外交流、研修访学等活动,提升综合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双创”实践,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累计获得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大赛金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200余项。学院与2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和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在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取得良好效果。学院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不断强化的新时代背景下,主动融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D-STEAM协同创新模式为抓手,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在实践中突出大设计大创意融合艺、理、工、文、管的交叉性、应用性学科特点。学院注重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打造跨界协同共享的师资队伍和创新生态体系。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产学研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软科学课题、教育厅和文化厅级课题多项,完成产业规划、设计扶贫、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创客进社区等横向课题近百余项,获国家专利近200项。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秉承“音和乐谐、德艺双馨”的院训、 “勤学乐教、敢于担当”的院风,以“高起点、高水平、跨越式”为目标,以打造齐鲁音乐文化为特色,以“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为己任,树立“教学质量为中心、科研提升为驱动、艺术实践为载体”的办学思路,努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现拥有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招生培养,教师教育特色鲜明。音乐学专业获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泰山学者、金钟奖、文华奖、泰山文艺奖获得者为带头人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建有职称、年龄、学缘、学历、学科方向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学院拥有专业音乐厅、多功能排练厅、录音棚、数字音乐教室等各类先进的教学设施,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通过舞台实践、创作实践、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引入“艺术实践学分制”和“以演代考制”,实行“课堂学习、课外训练、兴趣小组”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学院注重实践教学,先后成立了“山东泉城民族交响乐团”和“山东泉城合唱团”,注重学生创新与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平台搭建,积极参与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深入济南和山东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多次走进国家大剧院、山东省会大剧院等音乐厅演出。先后承办山东省第四届、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连续五年以原创舞蹈参加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荣登2018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受邀参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奋斗吧!中华儿女》,受邀参演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伟大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情景史诗》,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近年来,先后获得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表演类一等奖、山东省第八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音乐类唯一)、山东省第八届超星杯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山东省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一等奖等多项标志性教学成果。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 |
专业 |
省 份 |
考 试 科 类 |
计 划 |
专业考试要求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48 |
使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
青海 |
艺术(文) |
3 |
|||
艺术(理) |
2 |
||||
福建 |
艺术(历史类) |
3 |
|||
新疆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
陕西 |
艺术(文) |
4 |
|||
江苏 |
艺术(历史类) |
3 |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广东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3 |
|||
广西 |
艺术(文) |
4 |
|||
海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
贵州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云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0 |
使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
|
海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贵州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云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环境设计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30 |
使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
|
青海 |
艺术(文) |
3 |
|||
福建 |
艺术(历史类) |
3 |
|||
江苏 |
艺术(历史类) |
3 |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河北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3 |
|||
甘肃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广东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3 |
|||
河南 |
艺术(文) |
3 |
|||
视觉传达设计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5 |
使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
|
青海 |
艺术(文) |
3 |
|||
江苏 |
艺术(历史类) |
3 |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贵州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广东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3 |
|||
陕西 |
艺术(文) |
3 |
|||
河北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3 |
|||
河南 |
艺术(文) |
3 |
|||
云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甘肃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3 |
使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
江苏 |
艺术(历史类) |
3 |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3 |
|||
广东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3 |
|||
广西 |
艺术(文) |
2 |
|||
福建 |
艺术(历史类) |
3 |
|||
云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陕西 |
艺术(文) |
2 |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辽宁 |
艺术(历史类) |
2 |
|||
河南 |
艺术(文) |
2 |
|||
河北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2 |
|||
吉林 |
艺术(文) |
2 |
|||
黑龙江 |
艺术(文) |
2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招收唢呐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使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
音乐学(招收竹笛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音乐学(招收笙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音乐学(招收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6 |
||
音乐学(招收二胡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9 |
||
音乐学(招收柳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音乐学(招收古筝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音乐学(招收琵琶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
音乐学(招收中阮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
音乐学(招收扬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1 |
||
音乐学(招收大提琴、低音提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音乐学(招收乐器修缮限钢琴、古琴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10 |
||
音乐学(招收现代音乐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广东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5 |
|||
湖南 |
艺术(历史类) |
5 |
|||
音乐学(招收理论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25 |
||
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陕西 |
艺术(文) |
5 |
|||
音乐学(招收教育限钢琴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30 |
||
音乐学(招收教育方向)(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湖南 |
艺术(历史类) |
5 |
|||
陕西 |
艺术(文) |
5 |
|||
福建 |
艺术(历史类) |
5 |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
吉林 |
艺术(文) |
5 |
|||
舞蹈学(师范类)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30 |
||
河北 |
艺术(不分科目类) |
10 |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文件中关于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为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象。
三、专业测试
美术学(师范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四、音乐类专业测试合格要求
1.音乐学(招收唢呐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唢呐。
2.音乐学(招收竹笛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竹笛。
3.音乐学(招收笙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笙。
4.音乐学(招收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民族打击乐器或西洋打击乐器。
5.音乐学(招收二胡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二胡。
6.音乐学(招收柳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柳琴。
7.音乐学(招收古筝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古筝。
8.音乐学(招收琵琶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琵琶。
9.音乐学(招收中阮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中阮。
10.音乐学(招收扬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扬琴。
11.音乐学(招收大提琴、低音提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大提琴或低音提琴。
12.音乐学(招收现代音乐方向)(师范类)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
13.音乐学(招收理论方向)(师范类)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
14.音乐学(招收教育限钢琴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钢琴。
15.音乐学(招收教育方向)(师范类)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
16.音乐学(招收乐器修缮限钢琴、古琴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钢琴或古琴。
五、部分音乐类专业方向入校后培养说明
1.音乐学(招收现代音乐方向)(师范类)
入校后依据学生专业复核成绩,参考学生志愿,培养流行乐器演奏或流行唱法演唱方向的流行音乐表演人才。
2.音乐学(招收乐器修缮限钢琴、古琴方向)(师范类)
入校后培养钢琴调律、古琴制作方向的人才。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2.按照各招生省份专业所在录取批次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统考(或联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测试本科录取最低要求,其中,音乐类专业须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具体要求。
七、其他
新生入校后,将参加专业复核,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电话:(0531)82765900
联系邮箱:zsb@ujn.edu.cn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ujn.edu.cn
九、附则
1. 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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