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省份及专业
招生计划
1.使用省统考成绩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公布招生计划。
2.使用校考、校级联考成绩各专业拟定招生计划如下
以上为拟定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原则
我校各专业均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省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3.书法学、录音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区分艺术文、理)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4.其它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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