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学校设有23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拥有音乐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学术型硕士点,音乐表演等3个专业型硕士点、4个研究所,3个福州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21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三、招生计划:
注:考生不得跨省报考;以上计划如有调整,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四、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联考
山东省考生参加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联考,具体要求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方案》http://www.zsb.sdnu.edu.cn/info/1003/2041.htm)
2.统考
河北、辽宁、湖南、福建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21年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达到山东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成绩达到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类联考合格线;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不低于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为三科选考科目总分之和)、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折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六、入学: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学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可享受奖学金。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复测不达标或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校招生办公室0591-22866857,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591-22866567
福州大学网址:www.fzu.edu.cn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网址:zsb.fzu.edu.cn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网址:renwen.fzu.edu.cn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编3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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