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新疆师范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现有三个校区(温泉校区、昆仑校区、文光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隶属于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位于学校的观园路校区,2007年获批设立招生,是迄今为止新疆高校唯一的一个数字媒体艺术类本科专业。本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创新创业示范专业,是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共有8个实验室:配音室、音频技术室、视觉传达设计室、摄影创作室、电视编辑室、演播室、观片室、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室。其中,专门创设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室,为大学生进行各种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空间。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专业,非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分省计划请关注新疆师范大学菩提本专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品格完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以及艺术修养,掌握数字媒体工具,运用艺术思维进行平面设计、网页设计、游戏、动漫制作、数字影视产品制作、虚拟现实等领域的应用开发,能够从事电影、电视、网络等领域的二维、三维动画制作、游戏及广告片等项目的策划与制作、动画创意设计、计算机仿真与艺术设计、影视剪辑与合成、影视特效、多媒体制作等工作的新型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艺术概论、色彩与构成、广告学、视听语言、影视节目编导与制作、摄影技艺、数字音频技术、数字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制作、专题片创作、平面广告设计、非线性编辑、动漫影片创作、虚拟现实等。

三、招生计划

全国预计招生3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公布的为准)。

四、报考要求

1.凡已经取得省或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志愿。

2.高考体检结论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7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

五、录取原则

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投档考生情况划定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0.6+美术统考联考成绩×0.4)录取分数线,线上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六、其他

1.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本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两学期)6000元。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奖学金及助学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云和西部奖学金。

及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112667(教育科学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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