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2018年 12月16日 |
古代碑帖临摹 8:30-10:00 书法创作 10:00-11:30 |
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 14:00-17:00 |
考试地点设在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具体由各市(县区)招办通知。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1.古代碑帖临摹:楷书或隶书;
2.书法创作:历代经典诗词(40字以下,自选书体);
3.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4-6字名句)。
要求临摹、创作,皆竖式书写,充分利用纸面,章法完整协调、字体大小合适、字序准确、不漏字错字。临摹要求形神兼备,点画生动,考生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创作要求布白合理,有较高的笔墨把控能力,能充分反映考生的个性与审美追求;篆刻临摹要求形神兼备,刀法熟练。印稿设计要求用字准确,章法合理,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和身份验证(身份证对照、指纹比对、入场照相)。
2.开考前30分钟(首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考生入场后不得离开考场,直至本场考试结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4.考生自备毡布、印床、章料(3方,规格:临刻与印稿设计2cm×2cm、2.5cm×2.5cm、3cm×3cm各一方)及相关的书写和篆刻工具及必要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答题纸规格:古代碑帖临摹75cm×45cm;书法创作137cm×35cm。
6.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的答题纸和需临刻的章料均需粘贴印有考生身份信息的条形码(章料的条形码贴法:在章料腰部环绕张贴),考试结束后,密封上交省招办。省招办组织专家评委在评卷前对所有考生上交的印章与其古印临刻试卷上的印蜕进行一致性比对。
7.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完成答题,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8.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题纸、试题带出考场。
9.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题、答题纸,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10.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1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其考试成绩是高考成绩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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