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大学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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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四川大学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情况

省份

专业名称

文化成绩

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山东

美术学

560

510

266

246

809

775

环境设计

523

424

251

238

761

666

视觉传达设计

463

404

259

242

717

661

动画

485

420

251

241

726

661

绘画(油画

418

383

242

239

657

625

绘画(国画)

451

424

242

239

690

666

绘画(书法

482

400

263

249

744

663

广播电视编导

587

519

舞蹈表演

372

356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372

371

音乐学

349

349

服装与服饰设计

567

504

省外考生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校考,要求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书法)专业的省外考生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校考,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要求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对报考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省外考生须参加美术类省级统考,我校不组织校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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