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12年本科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序号
专业
文化课控制线
录取原则
1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284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导演(戏剧影视导演)
425
3
导演(影视编导)
400
4
导演(演出制作)
385
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3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绘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装)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
6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节目主持)
369
7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
录取最低分515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8
戏剧影视文学(电视剧创作)
录取最低分468
9
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
录取最低分453
10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
录取最低分400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注:
1、所有专业录取分数线均不分文理。
2、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
3、新疆定向考生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艺术类录取控制线152分录取。
4、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省学生,执行教育部联合招生办此类学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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