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11年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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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1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美术类:文艺文化课256,专业课185;理艺文化课254,专业课183。
    播音与主持:文化课332,专业课236。
    编导制作:文艺文化课433,专业课244;理艺文化课377,专业课255。
    03-07、10、11专业校考。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规则: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成绩同等条件下,文化课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类专业:在省级招办为本地考生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的省份,学院直接使用省统考美术成绩,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艺术设计学(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与动画、会展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志愿。
其中,江西、天津、山西的考生报考艺术设计学(新媒体艺术与动画、会展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学院录取时,优先录取获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录取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再录取获得美术类省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广东、河北、广西的艺术设计学(新媒体艺术与动画、会展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按照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3、其它专业:对取得我院广播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专业及专业方向校考合格证的考生,以及我院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中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按照我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优先录取取得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录取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我院以上录取规则如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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