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和摄影本科专业方向以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 办学)专科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专业课同分考生则再按文化课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工业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文化课同分考生则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和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与策划)专业方向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专业课同分考生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东轻工业学院2010年山东省内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录取批次 |
录取类别 |
2010年最 |
2009年最低录取分 |
2008年最低录取分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文-美术类) |
300 |
317 |
295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文-表演类) |
301 |
310 |
295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理-美术类) |
300 |
294 |
311 |
专科一批 |
艺术专科(中英合作-艺术文) |
217 |
275 |
272 |
专科一批 |
艺术专科(中英合作-艺术理) |
226 |
286 |
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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