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内高校 浏览: 次 作者:中国艺考网
一、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45名。专业并列24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7分。
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4名。专业并列6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7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1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66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11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00名。专业并列20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21名。专业并列52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1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0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3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3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4名。
理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423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8名。并列8名,文化分数录至456分。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70名。并列70名,文化分数录至491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专业名次录至66名,并列者文化分数录至441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42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7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3、其他省录取6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32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7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20名。
②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122名。
③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70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48人,专业名次录至407名。并列407名,文化分数录至405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75名。并列75名,文化分数录至483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398名。并列398名,文化分数录至460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57名,并列757名其文化课总分473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534名,并列53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6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1名,专业名次录至527名,文化课最低479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专业名次录至527名,文化课最低423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25人。专业名次录至164名。并列164名,文化分数录至433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8名。并列108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3、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910名。并列910名,文化分数录至397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专业名次录至527名,文化课最低509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专业名次录至108名,文化课最低520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869名。并列869名,其文化课总分481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24人。专业名次录至290名。并列290名其文化课总分450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70名。并列70名其文化课总分450分。
十一、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底分数线:总分350分。
十二、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底分数线:总分360分。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45名。专业并列24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7分。
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4名。专业并列6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7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1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66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11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00名。专业并列20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6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21名。专业并列52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1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0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3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3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4名。
理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423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8名。并列8名,文化分数录至456分。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70名。并列70名,文化分数录至491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专业名次录至66名,并列者文化分数录至441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42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7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3、其他省录取6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32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7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20名。
②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122名。
③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70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48人,专业名次录至407名。并列407名,文化分数录至405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75名。并列75名,文化分数录至483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398名。并列398名,文化分数录至460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57名,并列757名其文化课总分473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534名,并列53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6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1名,专业名次录至527名,文化课最低479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专业名次录至527名,文化课最低423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25人。专业名次录至164名。并列164名,文化分数录至433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8名。并列108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3、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910名。并列910名,文化分数录至397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专业名次录至527名,文化课最低509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专业名次录至108名,文化课最低520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869名。并列869名,其文化课总分481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24人。专业名次录至290名。并列290名其文化课总分450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70名。并列70名其文化课总分450分。
十一、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底分数线:总分350分。
十二、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底分数线:总分3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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