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指的是计划、构想、设立方案,也含意象、作图、制型的意思。”服装设计过程“即根据设计对象的要求进行构思,并绘制出效果图、平面图,再根据图纸进行制作,达到完成设计的全过程”。可见,没有构思,就谈不上设计;没有好的构思,就不可能产生好的设计。因此,研究服装设计的构思对培养服装设计人员的基本素质,提高我们的服装设计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关于构思
1.构思的概念
构思,“指作者在写文章或创作文艺作品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包括确定主题、选择题材、研究布局结构和探索适当的表现形式等。”在艺术领域里,一般说,构思是意象物态化之前的心理活动,是“眼中自然”转化为“心中自然”的过程,是心中意象逐渐明朗化的过程。
无论是在生活还是艺术领域里,都需要进行设计。谈到设计,就离不开人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就离不开构思。诸葛亮未出茅庐而三分天下;刘伯温未出山而知天下事;邓小平设计了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达·芬奇历数年心血画成著名的《蒙娜丽莎》……这一切都离不开构思。中国古人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这种心灵上的运筹过程就是构思。构思,在人们的生活和艺术创作中具有统筹和指导性意义。
服装的存在和发展有着绵延数千年的历史,而作为设计正式出现在服装上只有数百年的时间。构思在设计出现以后变得尤为重要,世界服装设计大师们层出不穷的不凡构思使服装真正具有了前所未见的内容与形式,从而引导了服装市场一次又一次的穿着潮流。服装设计从属于艺术的大范围之中,却有着它鲜明的独特性。服装设计的构思也自然有着这种共性与个性,其具体特征表现为“特定性”、“创造性”、“深刻性”与“整体性”。
“服装的定义是指:人着衣后的一种状态。”也就是说服装设计的构思首先要考虑人的因素。服装就是装扮人自身,服装设计师藉以人体才能展开一切艺术表现。而且“服装设计是一项综合工程,它包括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和工艺设计三项内容”,处于科学研究和纯艺术之间,是艺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产生的边缘学科。服装设计有着明确的设计对象和功用性,服装设计的作品,不仅要表现在纸上,而且要转化成为能够为人穿着的产品。因此,服装设计的构思要考虑到服装的穿着效果和服装制作的可操作性与技术性。
服装设计是建立在以人的穿着为基础上的物质性的形而下的有形设计文化,而不是单纯的灵魂追求的形而上的精神创造。“功用”是服装设计构思中审美思路的基础,仅仅从美出发来进行构思,那是搞创作,而不是设计。服装设计的任务不光要解决设计的美感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能使产品符合人的全面要求。进行服装设计构思时必须以人为本,不能为设计而设计,不能为创意而创意,从而把服装设计推到配角位置,只有对人进行充分的分析,在服装设计时才有“针对性”、“定位性”。
一般而言,艺术创造是感性的,而技术技能是理性的。在服装设计中,特定因素的制约以及技术水平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涉及构思中设计能力的发挥。因此,服装设计的构思可以借用广告创意中的一句行话来形容,叫做“带着枷锁跳舞”或“抽屉创意”。但从功能上发现艺术创造的契机也是服装设计构思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服装的技术水平已经越来越高,高技术、新技术的发展也给服装设计的艺术构思展开了更大的空间。比如,一部服装史,可以说是一部服装材料的发展史。服装面料从蚕丝、羊毛、麻、棉等天然纤维发展到人造纤维、化学合成纤维,形成方式由简单织物到复杂织物,由单层织物到多层织物,由素织物到纹织物……进入二十一世纪,绿色纺织品又将主导国际新潮流。不同材质的新面料无论在视觉、触觉还是功能上都给设计师以创作的冲动,启发其设计构思,从而创作出优秀的设计作品。
(二)服装设计构思的“创造性”
创造,是艺术家的生命。毕加索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艺术上我是杀死自己父亲的人。同样,创造也是服装设计的生命,没有创造就没有服装设计。
服装既属于生存文化的范畴,也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服装就是这样处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合点上。因此,服装设计的构思在注重功用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和艺术性。不管是时装设计、成衣设计还是职业装设计等等都离不开创意。
服装设计是一种特殊的造型艺术,它以款式、面料、色彩三要素构成了一种特殊的艺术语言。服装设计构思可以从每一个要素出发进行创意,也可以从整体角度出发进行创意,可以用新元素进行创意,也可以常规元素超常理构成进行创意,从而达到“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效果。总之,服装设计构思要出奇、出新、出彩,要有创造性。
(三)服装设计构思的“深刻性”
服装,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是社会与时代的缩影。而服装设计作为随工业时代的发展而形成的现代设计的一部分,它是一项综合工程,就其研究范围而言,它涉及到美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市场学、人体工程学和几乎所有与人类生活相关的技术学科。迪奥说,服装是一件生命短暂的建筑作品。其实服装设计大师们设计的每套服装都是雕塑、书法、绘画。服装是环境艺术、人体艺术、行为艺术的综合体。服装设计不是简单的做衣服,而是通过服装这种艺术语言,从服装的角度来表现现代人的整个文化精神和生活方式。因此,服装设计构思的特征还具有思想和文化的“深刻性”。
郭沫若曾经说过:“衣裳是文化的表征,衣裳是思想的形象”。服装是实用和审美的统一体,在具有使用价值的同时,也包含着艺术价值,包含着文化价值。没有价值连城的服装,只有价值连城的理念。服装是民族、社会、时代、历史的一面镜子。在服装设计构思中,只有深刻洞察、体悟这一点,把它置于社会大环境中去分析、去研究,才更可能设计出成功的作品。大的艺术家都是大的思想家,是体悟了社会、行业与人生的大哲。亚里士多德认为,没有思想的科学家只是个干粗活的工匠。同样,没有思想的艺术家也只能是个手艺人。“创作达到一定水准的艺术家会进入‘心理高原’,接下来需要解决的不是艺术问题,而是文化问题。”“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一件没有内涵的艺术作品其生命力必然不会长久;同样,一个没有思想底蕴的艺术家即使偶然成功,也必然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功夫在诗外”,讲的也是这个道理。这就是说在服装设计的构思中,不仅要有功用意识、创造意识,还要有思想功力、文化功力,要有深刻性。这种深刻性反映到服装作品中去就是要有深度、有内涵、有神韵、有境界。美国电影理论家波布克有句名言:对于成熟的导演“每一个视觉画面上都有它的签名”。同样,优秀的服装作品中,应当有设计师独特的个性气质和深刻思想蕴含的折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风格。伊夫·圣·洛朗“把‘古典’的高级时装赋予了时代意义”;夏奈尔品牌“塑造了女性高贵、精美、优雅的线条”;而日本设计师高田贤三则“把日本人的情感和中庸之道与欧洲的优雅高贵结合起来”,把多元化的文化因素融合在一起,而且把它们聚合成一体,从而创作出成功的作品。
服装设计构思的“深刻性”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服装艺术理论。服装理论对服装设计实践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对服装艺术创作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服装艺术理论可以在无形中提高服装设计师的设计思维能力,从而使设计师运用这种能力对服装的形式和素材进行理论高度上的加工和取舍,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当前,服装艺术理论还不够成熟,但“隔行如隔山,隔行不隔理”,其它艺术方面的理论以及生活中各方面的理论常常会成为服装艺术理论发展的契机,从而丰富和深化服装艺术理论。因此,服装设计师要注意向其它领域学习,要注意向大自然学习,四时晨昏,天地开合,阴阳有道,你会发现服装设计构思中的“深刻性”无所不在,无所不包。
歌德说:“如果想写出雄伟的风格,它也首先就要有雄伟的人格。”这就是艺术上的“文如其人”、“画如其人”。一个服装设计师只有具有了丰富的生活积累、丰厚的知识积淀、高深的理论修养、博大精深的思想内涵,在服装设计构思中才会灵感频现、才思敏捷,创作出的作品才会独特而深刻、精彩而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服装界的天才也是怪才的拉格菲尔德,“他醉心于服装、装潢、哲学等各个领域,或许正是这种看似矛盾的个性组合,才使他在服装上做到了许多精彩的尝试,被誉为服装界的鬼才。
(四)服装设计的“整体性”
印象派大师莫奈曾对绘画艺术的构成有过一段精辟的论述,“真正的画家并不机械地对某一局部、某一细节刻意加工,而是更多注目于画面自身的完整,注目于画面上斑斑点点之间的组织关系,这种关系与其说取决于物象的启示,不如说取决于画面的需要”,他又说,“整体之美是一切艺术之美的内在构成,细节现象最终必须依于整体……”。整体性是一切艺术构思的根本法则,自然也是服装设计构思的基本法则。
服装设计构思的“整体性”表现在艺术构成上,即要遵守均衡、对称、调和、对比、统一和节奏等形式美感法则,达到各个构成元素之间的协调统一,从而体现服装的精神风貌和情调。
但服装设计构思的“整体性”不仅仅在于艺术构成上,更体现在构思的“特定性”、“创造性”与“深刻性”三者相互渗透、相互兼容、相辅相承上,只有三位一体才能达到构思的整体性。
同时,构思的“整体性”特征还体现在服装设计的构思不仅仅存在于设计之首,而且要贯穿于整个设计过程的始终,要在设计中进行再构思,在构思中进行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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