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艺术类志愿批次及录取投档办法
2018年北京艺术类志愿批次及录取投档办法
志愿填报批次设置
考生应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选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应填报在“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栏目内。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选报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应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目内;选报艺术类单考单招院校(专业)应填报在“单考单招”志愿栏目内。专科提前批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A段、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填报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未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录取期间,在考生已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安排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录取。
填报时间:
本科提前批A段: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
专科提前批:7月25日8时至7月26日20时
录取投档办法
艺术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投档规则:高校应结合在京招生计划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在市高招办规定时间内明确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提示:考生要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招生政策规定后,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美术类专业范围
考生报考以下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须参加美术统考:
本科专业: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影视动画、影视美术、美术教育、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等专业。
上述各专业中校考科目与美术统考内容不相关的,以及未列出的艺术类专业(如:摄影等),是否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