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艺术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安排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2016年江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文件,关于2016年江西省艺术类高考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办法如下: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艺术类提前批本科
1.实行梯度志愿的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部分本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该档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2.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该档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设6个平行志愿。另设3个征集志愿。
(二)艺术类第二批本科
1.艺术二本A段(即原省内二本批次院校):除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外,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将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类别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志愿。
2.艺术二本B段[即原省内外三本批次院校(独立学院)] :该档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2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本科与该段同时录取:实行梯度志愿录取,只设第一和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2个征集志愿。
(三)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
部分艺术办学较有特色的院校列入该批次,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该档只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专科与该批次同时录取: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四)艺术类高职(专科)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类别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志愿。
录取办法
(一)认可省统考成绩的规定
1.本科高校:列入二本A段的省内高校,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和本省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列入二本B段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和本省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
2.高职(专科)院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专科(含“三校生”)层次专业合格线。
(二)按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艺术类提前本科或二本录取时,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线执行。其他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如建筑学、广告学等)原则上要纳入文史、理工类计划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艺术类招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上述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执行。
以上非艺术学门类本科专业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梯度志愿或艺术类二本批次B段进行录取。
(三)本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省内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按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的省内高校执行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省内高校录取
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录取: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该校,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列入该批次的省内高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小专业录取: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专业达到省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该校,由院校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仅声乐、琵琶、二胡、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唢呐、长笛、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舞蹈15个项目可按小专业进行招生。
2.省内部分高校书法学本科特设专业和表演本科专业录取
在艺术类第二批本科A段投档之前,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专业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先投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等学校下载立即投二志愿。
3.艺术类二本A段省内高校录取
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下同)
4.列入艺术类二本B段的省内高校录取
在达到省统考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各专业组的投档顺序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
(四)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划定为240分。
1.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外省高校录取
(1)实行梯度志愿的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将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
对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综合成绩统一按文化、专业总分对等折算后,文化和专业3:7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 )+(专业成绩×2.5×70%)。
为确保平行志愿平稳顺利实施,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和我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外,不得提出文化和专业总分及小分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
各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时,投档方法遵照本规则执行。
2.外省独立学院(列入二本B段的外省高校)录取
将达到省统考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或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省内外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专科文化线”),按本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1.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
(1)省内高职(专科)录取: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外省高职(专科)录取:将取得艺术校考专科合格证,达到省统考该专业专科合格线(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艺术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高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已经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凡没有公布录取规则的高校,须遵循我省规定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六)“三校生”录取
1.“三校生”本科录取
对达到省统考“三校生”本科专业合格线和“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三校生”专科录取
对达到省统考专科合格线和“三校生”艺术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七)实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录取规则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录取规则参照第一志愿执行。
(八)每个批次均设置征集志愿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二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原有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均设置了网上征集志愿。缺额数较大时甚至进行多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有志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