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平顶山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0919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湖滨校区)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崇文路(崇文校区)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发布渠道
一是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二是按照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学校招生网站;四是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
录取规则
若生源省份有统一的投档规则,考生应符合生源省份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后,按照我校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若无统一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承认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可不予录取。
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年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职业本科教育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拟招生职业本科专业为行政管理和旅游管理,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及收费标准等政策以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等相关部门的政策为准。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以下①②③④⑤为进档考生成绩排序顺序,即①出现并列,则按②继续排序,以此类推。)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①专业成绩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2.音乐表演:①专业主项成绩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外语成绩⑤高考数学成绩。(备注:无法提供音乐类主项成绩的省份(市、区),①则按照专业成绩总分(即:综合分)排序,②③④⑤不变)
3.音乐学:①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外语成绩⑤高考数学成绩。
4.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5.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①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外语成绩⑤高考数学成绩。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①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100%]+[文化成绩×0%]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奖贷助情况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业优秀奖按学年进行奖励,每生每年1000元;其他单项奖学金按自然年进行奖励,分个人奖和团体奖,奖励金额200-50000元不等。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2.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3.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可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
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服务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学费资助:参加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申请相应的学费资助。
7.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对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
联系方式
平顶山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xx.pdsu.edu.cn/
E-Mail:zsjyc@pdsu.edu.cn
咨询电话: 0375-2657796 2657677 2657797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