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湘南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99年,现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等3个本科专业招生。现有专任教师52人,其中教授8人(含客座教授),副教授13人,外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人定期来校传习技艺,在校学生1500余人。
学院拥有世界先进3D打印实验室、VR/AR虚拟现实实验与体验室、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数字艺术摄影摄像实训室、家具与产品实训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等实验实训场地7200平米;拥有邵阳市宝庆号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安徽黄山西递径人家写生基地、邵阳市工业学校等校企合作实习实训(教育实习)基地14个,教学仪器设备原值822万元。学院藏书10万余册。拥有“教育部校企合作育人项目”、湖南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南省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多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艺术设计学院坚持“以展促双基、以赛促创新、以项目促能力”的“三促教学”模式,面向社会,依托产业,贴近市场,走产教融合的道路。近三年来,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艺术设计、美术展览等竞赛获得奖励193项,其中获得“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二等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银奖等国家级大赛奖励共计20余项;师生参与本地大型的商业设计、动漫制作等项目60余项,获得同行和业主的高度赞誉,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近三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为艺术设计行业及教师队伍培养了大量复合型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一)环境设计专业(本科四年):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设有室内与景观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地方,辐射湘西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需求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视野与湖湘文化特色,方案设计与项目沟通、组织施工与项目管理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设计机构从事室内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文创产品设计等工作的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环境设计应用型技术人才。
(室内与景观设计方向)主要课程:室内设计专题-家居空间实例、室内软装设计、湘西南民间美术、民间美术与设计、VR场景制作、素描、基础色彩、构成基础、室内外装饰制图、装饰材料与构造、室内设计原理、景观设计初步、装饰工程预算、室内软装设计、室内设计专题系列课程、景观设计专题系列课程和软装设计专题课程等专业技法及艺术设计理论等。
(家居产品设计方向)主要课程:传统工艺应用设计、家电产品设计、家居饰品设计、材料与工艺、产品交互设计、VR产品展示设计、3D打印、家居陈设设计。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四年):
湖南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设有视觉新媒体、影视传播两个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地方,辐射湘西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现代设计文化视野、湖湘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艺术与信息技术,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于一体的,在专业领域、企业、传播机构、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策划、设计、宣传、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视觉传达设计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湘西南民间美术、文创产品设计、“非遗”进校园项目实训、虚拟现实(VR)设计、设计概论、广告创意与设计、产品包装设计、网页设计、信息图表设计、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影视CG技术、影视拍摄、影视动画广告、影视宣传片、微电影创作、虚拟现实(VR)设计等。
(三)美术学(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地方,辐射湘西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美术专业教育教学、美术创作与研究、美术鉴赏与评论等能力,适应社会教育发展与改革需要,能够在中学、教育培训机构、文化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美术教育、创作、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美术教育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滩头年画、设计与制作、民风民俗创作、蓝印花布、纸艺、陶艺、宝庆竹刻、教育学、心理学、中学美术教学策略、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外画论概要、中国民间美术、美术鉴赏与批评、素描、色彩、速写、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透视与解剖学、书法。
三、音乐舞蹈学院简介
音乐舞蹈学院创建于1999年,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四个本科专业。专业教师66人,其中教授12人(含兼职和客座教授),副教授11人,常年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央民族大学等著名高校聘请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定期来校讲学和指导。建有湖南省优秀教学实习基地1个,重点建设学科1个,研究所1个,拥有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1个。
音乐舞蹈学院历经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探索办学定位,彰显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从事音乐教学、艺术表演和音乐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荣获国家级奖60余项,省级集体奖20余项、个人奖195项。2016年,学校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荣获冠军。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既为中小学输送优秀音乐教师,也立足地方,为企事业文化单位输送文艺骨干和满足了社会各方面对音乐人才的需求。
音乐学专业:(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适应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音乐教育和教学研究方面的基础知识与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幼儿园、音乐文化培训机构等单位的音乐教学与研究;能够胜任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音乐表演、艺术策划与指导;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音乐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基础、声乐、钢琴、器乐、钢琴配弹、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学理论。
舞蹈学专业:(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服务于地方”的办学理念,培养适合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专业文化培训机构、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企事业等单位的舞蹈教学、艺术辅导及表演,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舞蹈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现代舞基础训练、中国民间舞、舞蹈排练与表演、编导创作。
四、报 考 须 知
(一)报名及考试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3.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采现场报名或网报的方式,现场报名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在考生所在省我校所设考点报名,网报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在考生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
4.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发放的2018年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并交报名费及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后,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
5.考试时必须三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发放的2018年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报考我校专业准考证)齐全,考生考试过程中使用的乐器、伴奏、画具等用具自备。
6.考生需提前30分钟入场,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二)专业考试项目
1.美术类
素描、色彩(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音乐学
主专业(分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四门,考生任选一门)、加试(除主专业外,须从其它三门或舞蹈中任选一门作为加试)。
3.舞蹈学
(1)基本功测试
① 基本条件、软开度等。
② 技巧组合:跳、转、翻、控制。
(2)剧目测试(时间在三分钟以内)
注:舞蹈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三)计分标准及成绩查询
1.计分标准
美术类专业总分300分,其中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音乐学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主专业占95%,加试占5%。
舞蹈学专业总分300分,其中基本功30%,剧目测试占70%
2.成绩查询:4月中旬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查询,网址:www.hnsyu.net。
(四)录取
学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其它事项
1.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学校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当年最新核准的学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