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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一、学院概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原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河北省政府与国家环境保护部共建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府,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被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和环保人才培养的“绿色摇篮”。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河北省政府领导和管理,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近700亩的北戴河新校区已于2014年投入使用,一座生态环保示范型、人与自然和谐型、理念文化先进型的现代化校园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来自各地的莘莘学子。学院设有8系3部3中心,19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现有教职工468人,其中高级职称186人、博士48人。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8800余人。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和课程建设,先后建成了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学院确定了8个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其中3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2个院级示范专业;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和环境艺术设计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二、学校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三、学校代码:51721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学院招生网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录取中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是学院仅开设英语课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4、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它要求按生源省相关规定执行。

5、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院仅开设英语课程)。

6、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九、预留计划及使用

1、预留计划的数额。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2、预留计划的用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使用预留计划: (1)分批次模拟投档后,生源数量多,质量好。(2)平行志愿省份实际投档后,多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但所有专业均录满时。(3)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有“末位同分”考生。

十、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十一、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就业和创业情况学院十分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并积极探索产学互动、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办学模式改革。环境保护是一项光辉的朝阳事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保护应用技能型人才匮乏,毕业生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我院近三年的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学院往届校友遍布全国各地,其中许多已经成长为用人单位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此外,有数十名创业成功校友,他们为在校学生起着榜样模范作用!

十三、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助学和奖学金学院设有完善的贫困生助学制度,在国家助学金以外,还设立了7种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2、曲格平奖学金:5000元/年,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4、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际奖学金:1000-3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5、蓝天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9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6、单项奖学金分为科研创新奖、文明进步奖和优秀文体奖,奖金额为800-1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7、秦安奖学金:5000元/年,每年评定一次。

注:①曲格平奖学金:曲格平,教授,环境科学专家,原国家环保总局首任局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创始人、名誉院长、终身教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奖学金由曲格平个人出资设立,旨在鼓励该院学生勤奋学习,热爱环保,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贡献。于2004年在我院设立,目前曲格平奖学金在我国仅在我院和山东大学设立。

②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际奖学金:地球理事会联盟(ECA)、加拿大和谐基金会和东方环境科学研究院(OEI),为了鼓励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在环境保护宣传、社区环境保护活动中的积极分子,于2006年10月在我院设立。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 编:066102

电 话:(0335)7815777 传 真:(0335)7815802 网 址:www.hebue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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