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德州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德州学院(代码:10448)
2、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3、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4、办学类型: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5、学校概况
德州学院是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德州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71年5月,2000年3月由教育部批准为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座落在素有“九达天衢”之称的德州市,东临岔河风景区和京福高速公路,西近京沪铁路干线和104国道,交通便捷,环境幽雅。2006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得到了教育部专家组的充分肯定。
①学科专业
学院现设有21个系,2个教学部,47个本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已经形成了以文、理科为主,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兼办专科教育的办学格局。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030人,其中本科生14771人。
②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1386人。专任教师997人,其中教授61人,副教授350人,已经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教师418人。在全国一些著名大学聘有兼职教授170余人。教师中有13人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15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6人评为市级以上拔尖人才,6人为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级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15人。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③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1970余亩,现有建筑面积59.39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9800万元,馆藏图书175万册。建有各类实验室73个、语音室14个、多媒体教室62个;建有设备先进的电视教学编辑制作系统、电视演播室及新闻中心;学校网络中心是山东省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的五个分中心之一。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设施齐全,清洁卫生。优良的办学条件和浓厚的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了充分展现才智、历练成才的广阔空间。
④科研成果
我院发挥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注重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现有科研所(室) 36个。自2001年来,共承担国家和省市级立项课题292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504篇,出版著作140部。基础研究在许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应用研究如粉煤灰资源化、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应用电子技术、生命科学、软件开发等科研开发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开发能力,已取得多项科研成果,有466项科研成果受到市级以上奖励和表彰,24项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项获国家发明专利。已经成为区域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⑤面向世界交流
学院十分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新加坡等国家数所大学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并开展了交换留学生合作教育等实质性合作,可面向各国招收留学生到本校学习汉语或其它专业课程,每年有20名左右位外籍教师在我院任教;同时向英国、美国、加拿大派出教师进修、访问或合作研究。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我院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开展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与俄罗斯别尔哥罗德大学开展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合作办学,与美国底特律大学开展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合作办学、与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专业的合作办学。
⑥教育教学卓有成效
学院牢牢把握“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加强教学设施建设,促进教学手段现代化;深化教学方法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自举办本科教育以来,本科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累计通过率、考研录取率、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考生的认同。我院每年都有部分本科毕业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已有部分学生考取了博士研究生,充分展示了我校学生良好的素质和学风。
二、专业招生计划
1、本科招生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汉语言文学 |
80 |
本科 |
四年 |
统计学 |
60 |
本科 |
四年 |
新闻学 |
80 |
本科 |
四年 |
物理学 |
50 |
本科 |
四年 |
对外汉语 |
60 |
本科 |
四年 |
电子信息工程 |
50 |
本科 |
四年 |
思想政治教育 |
80 |
本科 |
四年 |
应用物理学 |
50 |
本科 |
四年 |
法学 |
100 |
本科 |
四年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50 |
本科 |
四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0 |
本科 |
四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0 |
本科 |
四年 |
会计学 |
100 |
本科 |
四年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80 |
本科 |
四年 |
工商管理 |
60 |
本科 |
四年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0 |
本科 |
四年 |
英语 |
140 |
本科 |
四年 |
化学 |
50 |
本科 |
四年 |
日语 |
30 |
本科 |
四年 |
环境工程 |
50 |
本科 |
四年 |
历史学 |
50 |
本科 |
四年 |
材料化学 |
50 |
本科 |
四年 |
公共事业管理 |
60 |
本科 |
四年 |
生物科学 |
70 |
本科 |
四年 |
学前教育 |
50 |
本科 |
四年 |
生物技术 |
80 |
本科 |
四年 |
小学教育 |
50 |
本科 |
四年 |
地理科学 |
40 |
本科 |
四年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130 |
本科 |
四年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50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 |
60 |
本科 |
四年 |
纺织工程 |
40 |
本科 |
四年 |
艺术设计 |
70 |
本科 |
四年 |
自动化 |
77 |
本科 |
四年 |
音乐学 |
110 |
本科 |
四年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0 |
本科 |
四年 |
音乐表演 |
40 |
本科 |
四年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60 |
本科 |
四年 |
体育教育 |
100 |
本科 |
四年 |
交通运输 |
60 |
本科 |
四年 |
社会体育 |
60 |
本科 |
四年 |
园艺 |
50 |
本科 |
四年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0 |
本科 |
四年 |
护理学 |
60 |
本科 |
四年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70 |
本科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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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科招生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语文教育 |
40 |
专科 |
三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0 |
专科 |
三年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50 |
专科 |
三年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澳合作) |
30 |
专科 |
三年 |
法律事务 |
90 |
专科 |
三年 |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
30 |
专科 |
三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
专科 |
三年 |
生物技术及应用(中俄合作) |
20 |
专科 |
三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中俄合作) |
40 |
专科 |
三年 |
旅游管理 |
40 |
专科 |
三年 |
英语教育 |
40 |
专科 |
三年 |
现代纺织技术 |
30 |
专科 |
三年 |
公共事务管理 |
40 |
专科 |
三年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75 |
专科 |
三年 |
服装设计 |
30 |
专科 |
三年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美合作) |
15 |
专科 |
三年 |
美术教育 |
30 |
专科 |
三年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0 |
专科 |
三年 |
艺术设计(中俄合作) |
20 |
专科 |
三年 |
园艺技术 |
50 |
专科 |
三年 |
音乐教育 |
20 |
专科 |
三年 |
会计 |
70 |
专科 |
三年 |
音乐表演 |
20 |
专科 |
三年 |
护理 |
50 |
专科 |
三年 |
体育教育 |
30 |
专科 |
三年 |
护理(中澳合作) |
20 |
专科 |
三年 |
数学教育 |
40 |
专科 |
三年 |
口腔医学技术 |
30 |
专科 |
三年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医学检验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规则:
①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外,其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要求不限,体育专业考生身高、视力等不低于省规定最低标准;
③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相关考试科
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④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的高分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
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招办规定执行。
3、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仍有缺额,采用第一志愿录取办法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体育类专业规定控制线的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采用专业优先录取方式,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未完成录取计划,则采用第一志愿录取办法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四、学费标准及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1、学费:普通文史类每生每年3400元;普通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6000元;外语、体育类每生每年4800元;医学类每生每年4000元。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
2、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院建立了“奖、贷、助、补”为一体的特困生扶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特制定了《德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德州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爱心助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勤工助学管理条例》等条例和办法,指导我院特困生资助工作。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德州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六、联系电话及学校网址
1、联系电 话:0534-8982780,8985626传 真:0534-2300322
2、学校网址:http://www.dzu.edu.cn
3、邮政编码:253023
4、联系单位: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5、E--mail: dzuzsb@163.com,dzxyzsb@dzu.edu.cn
德州学院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