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省份 |
招生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专业方向 |
山东 |
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55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美术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50 |
国画、油画、陶艺与装饰 |
|
服装设计与工程(文)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40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 |
|
服装设计与工程(理) |
艺术理 |
本科 |
4年 |
40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 |
|
音乐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80 |
|
|
音乐表演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60 |
声乐演唱方向(5人)、键盘演奏方向(5人)、舞蹈表演方向(30人)、中西乐器方向(20人) |
|
山西 |
艺术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5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美术学(师范类)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5 |
国画、油画、陶艺与装饰 |
|
江苏 |
艺术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0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美术学(师范类)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0 |
国画、油画、陶艺与装饰 |
|
江西 |
艺术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0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美术学(师范类)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0 |
国画、油画、陶艺与装饰 |
|
音乐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5 |
|
|
安徽 |
艺术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5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美术学(师范类)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5 |
国画、油画、陶艺与装饰 |
|
黑龙江 |
艺术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4年 |
15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湖南 |
音乐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5 |
|
注: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及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
1、山东籍考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参加全省统考,我校采用统考成绩,不再单独设点考试;
2、其他外省籍考生须在本省指定考点按照所在省相关规定办理报考手续,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安徽 |
2012年1月29日、30日 |
1月31日 |
素描、色彩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江苏 |
2012年1月30日、31日 |
2月1日 |
素描、色彩 |
徐州师范大学 |
山西 |
2012年1月30日、31日 |
2月2日 |
素描、色彩 |
太原师范学院 |
江西 |
2012年2月16日、17日 |
2月18日 |
素描、色彩 |
南昌第十八中学 |
黑龙江 |
2012年2月16日、17日 |
2月18日 |
素描、色彩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二)音乐类:
1、省外籍考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参加省统考,我校采用统考成绩,不再单独设点考试.
2、山东籍考生音乐类专业考试仍由我校组织。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8:00至2月7日17:00
报名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10号教学楼
乘车路线:从淄博火车站乘2路公交车到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西门下车,或乘7路、138路公交车到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东门下车。
2)考试时间和内容
专业 |
时间 |
考试内容 |
音乐学 (师范类) |
初试时间:2月8日―2月9日 |
初试:声乐、键盘、舞蹈、器乐任选一项(曲目自定) |
音乐表演 |
初试时间:2月9日 |
声乐演唱方向:民族、美声、通俗。初试:(1)朗诵(内容自选,2分钟之内)(2)演唱歌曲或歌剧选曲一首(通俗唱法可自带伴奏带)。复试:(1)视唱(简、线谱各一条)(2)模唱(旋律、和弦)(3)演唱中外歌曲或歌剧选曲二首。 |
四、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组织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1:4),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合格名单,并以信函形式向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招生在线网上查询。
五、录取原则
(一)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我校组织校考的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的使用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六、附则
(一)考生报名费、测试费、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音乐类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均需自备,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发放。
(二)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三)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填报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校有关艺术专业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在线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科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 邮政编码:255049
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533―2780673 传真:0533-2782287
网址://zszx.sdut.edu.cn/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55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