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面向全省招收6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共计380人。
招生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专业方向 |
艺术设计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120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美术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80 |
国画、油画、陶艺与装饰 |
服装设计与工程(文)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20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 |
服装设计与工程(理) |
艺术理 |
本科 |
4年 |
20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 |
音乐学(师范类)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80 |
|
音乐表演 |
艺术文 |
本科 |
4年 |
60 |
演唱方向(8人)、键盘演奏方向(7人)、舞蹈方向(25人)、中西乐器方向(20人) |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按《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三、美术、音乐类专业测试安排
(一)美术类专业测试
美术类专业测试全省统考,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
(二)音乐类专业测试
音乐类专业测试仍由我校组织。
1、音乐类专业测试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9日至20日下午15:00
报名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 10号教学楼
乘车路线:乘2路公交车到终点站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西门下车、乘7路或138路公交车到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东门下车。
2、各专业课测试时间及内容
专业 |
时间 |
考试内容 |
音乐学(师范类) |
初试时间:2009年2月21日—22日 |
初试:声乐、键盘、舞蹈、器乐任选一项(曲目自定) |
音乐表演 |
初试时间:2009年2月22日
|
演唱方向:民族、美声、通俗。初试:(1)朗诵(内容自选,2分钟之内)(2)演唱歌曲或歌剧选曲一首(通俗唱法可自带伴奏带)。复试:(1)视唱(简、线谱各一条)(2)模唱(旋律、和弦)(3)演唱中外歌曲或歌剧选曲二首。 |
3、考生报名和测试时务必携带《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身份证(年龄不满16周岁的可用户口簿代替),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报名考试。
4、考生报名费、测试费、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音乐类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均自备。
四、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根据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发放各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将于2009年3月底在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并以信函(邮寄地址根据2008年12月1日至2日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时所填通讯地址)形式于4月15日前向专业测试合格者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于4月25日前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校招生科 咨询电话:0533—2780673 传真:0533-2782287 网址:zsjy.sdut.edu.cn
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533—2780551 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533—27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