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方向及拟招生计划
学 院 |
专 业 名 称 |
专 业 方 向(招收范围) |
山东 |
安徽 |
黑龙江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山西 |
专业 考试 |
艺术文 |
艺术 |
艺术 |
艺术文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
400 |
25 |
26 |
31 |
18 |
18 |
14 |
||||
美术学院 |
绘画 |
水彩、油画、版画、国画 |
65 |
3 |
3 |
3 |
3 |
3 |
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
|
视觉传达设计 |
平面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纺织装饰设计 |
70 |
4 |
4 |
4 |
4 |
4 |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雕塑与陶艺 |
70 |
4 |
4 |
4 |
4 |
4 |
|||
纺织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 |
35 |
5 |
5 |
5 |
5 |
5 |
二、报名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考生所在省份有艺术类专业统考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四)山东省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考生需参加7校联考且成绩合格;
(五)音乐与舞蹈类考生专业主项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
三、志愿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其所在省份政策规定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四、考试安排
1.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山东省七所高校音乐与舞蹈类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组织。
3.山东省七校联考安排
(1)初选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1月21日(每天9:00—18:00)(网上报名)
(2)复试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2月 7 日(每天9:00—18:00)(网上报名)
(3)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2月24日—3月 3 日
(4)复试考试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五、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
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240分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对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其所在省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若专业总分相同,参考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六、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或高校组织的专业联考,如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报司法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二)我校监察室负责对艺术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3137)。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咨询电话: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 0532-85953692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 0532-85953828
青岛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0532-85953038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 0532-85953738
青岛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532-85955077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政编码:2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