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为839人,其中山东省内招生计划744人,省外招生计划为95人。美术学、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在省外部分省份招生。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二、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考试安排 (一)山东省内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19日(19日下午5点截止报名),不安排现场报名,报名以考生确认缴费成功并打印出专业测试准考证为准。 报名网址将于报名开始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www.zsb.sdnu.edu.cn)公告栏公布。 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进行。 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艺术)的考生,须达到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各专业测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时间表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1、舞蹈学专业 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考生须五官端正、身材比例协调,舞蹈基本功好。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 具备音乐表演各专项技能,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要求执行。 3、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专业 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考生须五官端正,形象好、身体比例协调,舞蹈基本功好。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 米以上。 (二)山东省外 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生源所在省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本科合格成绩,不再单独安排专业测试。 四、山东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 (一)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4个专业,按照音乐与舞蹈学类统一实行大类招生,入校一年后再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类且技能为钢琴或声乐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后可同时报考该专业。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专业只进行一试,不设初复试。 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测试内容见下表:
注: 1、舞蹈、流行音乐伴奏音乐考生自备,格式WAV或MP3格式,考试时用U盘提交。 2、各科具体考试要求请看《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类、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二)舞蹈学(健美操)、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 舞蹈学(健美操)、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一试到底,不设初复试。 1、舞蹈学(健美操)考试内容 (1)专项素质 A 形体气质 B 三面叉 C 俯卧撑(男30个,女20个) D 直角支撑(男15秒,女8秒) E 屈体分腿跳(连续2个) F 单足转体(男720°,女540°) (2)成套动作 自编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测试时间为90秒左右。 随机抽取啦啦操动作组合:花球、爵士和街舞任选其一,测试时间60秒左右。 2、舞蹈学(体育舞蹈) (1)专项素质 A 形体气质 B 连续8次平转 C 自编小跳组合(4*8拍,必须包含一位、二位和五位跳) D 动作模仿(把杆动作:Battement tendu(擦地);Battement tendu jete(小踢腿);Rond de jambe a terre(划圈);Battement Foudu(单腿蹲)) (2)自编成套动作 摩登舞(华尔兹、探戈、快步)和拉丁舞(恰恰、伦巴、牛仔)各两支舞,测试时由考点随机指定,每支舞蹈的时间为90秒以内。 (三)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艺术)四个专业,考试内容一致,按美术类统一进行专业测试。测试方式全为笔试画画,考试科目为: (1)素描(石膏像) (2)速写(全身动态) (3)彩画(静物)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 戏剧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内容一致,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统一进行专业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 笔试科目为: (1)文艺常识 (2)影视创作与评论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进行一试,不设初复试。考试内容为: (1)指定稿件播读 (2)即兴评述 (3)现场答问 五、合格线划定 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合格名单。山东省内招生艺术类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如下: 1、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 4 倍划定合格线。 2、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艺术方向)四个专业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按照四个专业总计划数的4倍统一划定合格线。凡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这四个专业志愿。 3、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按照两个专业总计划数的 4 倍统一划定合格线。录取时,合格考生均可填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志愿,技能为钢琴或声乐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艺术方向)专业:进档考生分别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 3、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成绩×0.4)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4、面向山东省内招生的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艺术方向)四个专业,统一发放合格证,考生可以同时选择报考以上四个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 学校千佛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zsb.sdnu.edu.cn/ 咨询电话:0531-86182202(招生办公室) 0531-86180608(音乐学院) 0531-86182581(体育学院) 0531-86182188(美术学院) 0531-86180283(传媒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