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山东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设有音乐学、美术学2个本科专业,艺术学、设计艺术学2个硕士点,2004年已开始招收艺术考古、民艺学、艺术史等方向的博士生。 一、 招 生 计 划
二、 报 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我校所设定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山东省考生须到济南市山东大学校内报名)。不受理函报。 1、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或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名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①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报考证(未发证省份的考生须持中学介绍信)。 ②山东省以外的考生,可提前从学校网站(www.bkzs.sdu.edu.cn)下载打印《山东大学200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并用A4纸打印,提前填写;也可在报名现场领取、现场填写。 ③考生须交纳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2张。 ④报名费按各省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的费用收取。音乐类考生初试合格者,办理复试手续时需交纳复试费。 2、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表格、证件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校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报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所报专业的专业考试。 3、考生在报名时可向我校提供考生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代表考生某一方面艺术特长的音像制品等。 4、我校考点的专业考试分在不同的时间段内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四)报名日期、地点
三、考 试 安 排
四、 专业合格证发放、录取、监督、复查 根据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发放各专业合格证。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高考文化分数高于所在省规定的文化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可由学院提出建议,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提请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录取。 山东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各环节严格按学校制定的程序工作,并将操作程序、选拔结果通过有关媒体向校内外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531)8364787(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8364698(山东大学监察处)。 新生入校后,若经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它说明 (一)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05年3月下旬在山东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并以信函形式向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二)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要求将回执寄回我校招生办。 (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四)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五)学费标准:山东大学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200元(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05年山东省物价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六)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公寓管理费及其它杂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七)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六、 专业介 绍 音乐学专业 培养具有系统音乐专业知识与较高艺术理论素养、具备相当音乐表演能力与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和声、作曲(含MIDI制作与电脑音乐制作)、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器乐等。 学生毕业后,能从事教学、研究、表演、编辑、评论、艺术管理等工作。 美术学专业(含绘画、艺术设计方向) 绘画方向:培养具备较强的美术创作能力、系统的美术专业知识与较高的艺术理论素养的绘画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油画、国画、艺术设计、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中外美术理论等。 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绘画创作、教学、研究、编辑、评论、艺术管理等工作。 艺术设计方向:培养能系统掌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各类装饰艺术的设计技能和创作基本规律,了解中外平面设计、装饰艺术的最新成就与设计理念;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审美鉴赏能力的应用型设计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设计、展示设计、招贴广告、标志设计、设计软件应用、艺术设计理论等。 学生毕业后,能从事设计创作、教学、研究、编辑、评论、艺术管理等工作。 七、通讯地址及咨询电话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364787,8364737,传真:0531-8564787 E-mail: zsoffice@sdu.edu.cn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济南市洪家楼5号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377026 E-mail: xfli@sdu.edu.cn 网址:http://www.art.sd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