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军队战士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二、招生计划:
●本科1400人,专科(高职)400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考试办法
●本省考点:
1、报名时间: 2006年2月13、14、15、16日 (表演专业22日报名)集体报名事项见附件。
2、报名地点:舜耕国际会展中心(济南舜耕路28号)。
3、报名须知
(1)考生需持《山东省2006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者,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证明。
(2)除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包装工程(理科)、建筑学(理科)、工业设计(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表演、绘画(书法)九个专业外,其他本科专业考生都可兼报专科(高职)
(3)表演专业要求:①限女性,身高1.70米以上;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考试时自备音乐带、高跟鞋、泳装或紧身体操服,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着泳装免冠彩色5寸照片三张(正面全身、侧面全身、正面头像各一张)等。
4、考试时间:2月17--23日
各科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见报考须知或报名时见考点安排,请考生关注。
5、考试说明:
①艺术设计(应用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建筑学(景观、室内)、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产品、展示、公共设施、工业陶瓷)、绘画、雕塑、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试科目为:素描(含速写)、色彩、设计创作。
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包装工程(理科)、建筑学(理科)、工业设计(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专业的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
③表演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形体与表演测试。
④绘画(书法)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书法创作。
●外省考点:
1、生源省份: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河南、河北、山西、北京、湖南、湖北、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西藏。
2、考点设五个:南京宁海中学、河南郑州铁六中、湖北教育考试院、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3、省外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
4、省外的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任何考点参加考试,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外省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5、尚未取得本省“考生号”的考生,请获取“考生号”后最迟于2006年4月5日前传真至我院招办
6、省外考生不得兼报专科(高职)。
●其他要求和说明:
1、素描(含速写)考试限用黑色炭笔、铅笔;色彩和设计创作考试限用水粉颜料。
2、考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画具、画凳自备。试卷纸由学院发给。
3、2006年4月1之前学院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出名次,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准予参加普通高考的"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市、区)招办办理报名,参加全国高考。专业考试未合格者,不另通知。
4、专科不另进行考试,以本科成绩为依据,报名时考虑是否兼报专科。
5、2005年报考我院的考生中,专业成绩在本专业前五名、因文化课成绩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者,可于2006年1月27日之前持《2005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我院办理报名手续,学院认可其2005年专业成绩,以此成绩参加2006专业成绩排队,取得《2006年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录取办法:
教育部规定我院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院将依据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专业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投档比例,并报省招办批准,由省招办向我院投档。
艺术设计(应用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建筑学(景观、室内)、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产品、展示、公共设施)、绘画、雕塑、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书法)专业的考生达到我院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注意德、智、体全面考察),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50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包装工程(理科)、建筑学(理科)、工业设计(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专业的投档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 70分,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的考生,只要达到省招办对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要求,投挡后以形体与表演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专科(高职)录取办法同本科,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 40分,择优录取。
根据省招办的统一安排,7 月—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另通知。
【注: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
五、入学事项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费:高等教育非义务教育,新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学费执行目前山东省物价局标准,另需交纳住宿费、教材费等。以上收费若有变动,依照物价局2006年新规定执行。
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六、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专科(高职)就读地点为我院高职教学部(山东省电影学校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教学工作、生活管理等均由山东省电影学校负责,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制定教学计划,指导教学工作。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颁发国家学历证书。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院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专业报名时我院招办公告为准。
●2006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邮编:250014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电话:0531-82619300 82619405
网址:www.sdada.edu.cn
信箱:zhaosheng@sdada.edu.cn
招生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