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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2017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共分为四大部分

学校概况 省内部分 省外部分 中外合作项目说明

学校概况

山东艺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文化部共建高校。

经过59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全、办学层次高、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艺术院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化创意及产业人才“金种子”孵化器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山东传统戏曲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中心、山东民间艺术研究基地等。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其中长清校区占地1200亩。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10300余人,另有研究生700余人。

学校师资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900多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49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近30人。

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同时也是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单位。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为省级重点学科。音乐学、民族音乐学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有32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我校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视觉传达设计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学校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9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0多项。“十二五”期间,共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立项180项;累计出版著作90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60篇;共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43项。近年来,主办、承办全国及全省大型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00余场,学校师生在厅局级以上比赛评奖中获表彰2000余项。

学校先后同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檀国大学、韩国又松大学、法国大沙隆国家音乐与舞蹈学院、美国圣塔莫尼克学院等国外艺术院校及台湾艺术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交流合作关系。通过“2+2”学制联合办学、教师访学交流、互派学生等不断加强合作交流力度。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3万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以及倪萍、陈瑾、隋建国、王沂东、刘曦林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校友,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山东和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省内部分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东省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

(一)山东省省内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二)专业报考条件

1.文理科要求:我院除招收普通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文、理)的考生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招收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学生。

2.性别要求:我院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3.山东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的考生,方可报考我院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

4.动画专业达到山东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报考。

5.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要求女生170CM(含170 CM)以上,男生180CM(含180CM)以上。

6.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只需持《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即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我院实行网络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dca.edu.cn ),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网上缴费后打印《2017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

(四)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春节前2017年1月12日-1月19日,春节后2月3日-2月13日。各专业具体报名起止日期详见报名系统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报名结束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点。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2017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姓名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认同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

3.摄影、艺术设计学、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认同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三) 文化考试

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五、打印专业成绩单

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及合格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4月中旬将上网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陆网址zsbgs.sdca.edu.cn进入“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六、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我校为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录取原则

(二)科类批次录取说明

1. 艺术文理兼收的专业,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线上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2. 按鲁招考〔2012〕134号、鲁招考〔2013〕11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招生要求须按教育部教高函〔2009〕25号、教育部教学司〔2013〕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全省招收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学生,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在本科二批。

●专科录取办法

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规定,我校所有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

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备注

以上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七、其他几项规定

1.在我校专业考试中有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专业考试期间,部分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4.2017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5.自2017级始,学校拟按学分制方式培养,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八、2018年专业招生变化及要求

2018年起,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方可报考。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安排,继续扩大艺术类统考专业范围,2018年起,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考。

九、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17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十、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0 ;0531-86423257

省外部分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报考条件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点安排及报考时间

1.省外考点:

2.校本部考点:

四、报考要求

1.各考点要求:

l 浙江省自2017年起实行网上报名,允许非考点省份考生报考,报名网址:http://bkzs.hznu.edu.cn,点击网站飘窗“2017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l 根据湖南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湖南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湖南考生原则上须在湖南考点参加校考。美术类专业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省份的美术类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ks/)上的《艺术校考报考须知》。

l 根据黑龙江省文件规定:我院在黑龙江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黑龙江省考生只有在黑龙江省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黑龙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dfxyzj.com/

l 根据江苏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江苏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江苏省考生只有在江苏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江苏省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l 根据河南省文件规定:我院在河南省郑州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河南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报考原则上只能在河南省内设立的校考考点或招生院校在本校内设立的考点考试。河南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artlets.cn/

l 根据山西省文件规定:我院在山西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山西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l 根据安徽省文件规定:我院在安徽考点设立的招生专业,只允许安徽省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参加考试。

2.山东省考生不得在省外考点报考我院,否则在省外考试取得的专业成绩视为无效。

● 非考点省份的外省考生是否允许跨省报考,请关注各考点省份文件要求。

● 因各省文件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报考要求慎重报考;如考生违反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及我院报考要求,致使校考成绩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考生请根据各考点要求及我院报名时间安排进行报名。

2.需现场报名的考点,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所在省份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所在考点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六、打印专业成绩单

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及合格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4月中旬将上网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陆网址zsbgs.sdca.edu.cn进入“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七、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为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部分省份要求文化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当地艺术类最低文化控制线,按各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一)本科录取原则

(二)分数计算

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针对各省美术类统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三)并列成绩的情况

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八、其他几项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3.2017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4.自2017级始,学校拟按学分制方式培养,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九、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17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十、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0 ;0531-86423257

中外合作项目说明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属山东艺术学院非独立设置的教学单位。2017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招生。

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是由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本科专业,是山东艺术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主要核心课程由韩国教师担任。学生入学后在山东艺术学院完成四年学业,达到学院的毕业标准后,由山东艺术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上两个专业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因项目性质决定,学生入学后,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学习的,一律按退学办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教学均由我校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实施,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执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专业2014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生毕业后可报考该项目的研究生,该专业与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专业本科毕业后均可直接申请去韩国又松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二、该院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山东艺术学院专科毕业文凭。专科毕业后可分别申请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与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大学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我院学习期间,依照鲁价费发〔2004〕181号文件规定,仍执行2004年收取学费标准,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7年新规定。因国家对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和中外合作项目不拨经费,学费较高,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

三、“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是我院与国外友好校际关系大学(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共同创办的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学生交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我院与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英语达到澳方大学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澳进入澳方大学二年级攻读学士学位(澳方大学本科学制是三年)。在完成澳方大学规定的二年学分后,可获得澳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向我院申请颁发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我院完成四学期(二年)课程后,必须达到赴澳洲学习的英语要求,如未达标,可赴澳专门学习英语课程,学习英语期间,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澳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果两年内仍没有达到“雅思”6.5分成绩,每门课6分以上,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我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韩国语达到韩方教育部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韩签证,获得韩国签证的学生,可以进入韩方大学三年级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完成韩方大学规定的学分并达到韩国语标准后可获得韩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向我院申请颁发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韩语未能达到韩方大学入学标准的学生可赴韩国先学习韩语,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韩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两年内韩语仍未达到韩方大学的入学要求,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备注:

1.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录取后可根据自我意愿选择进入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合作项目中。

2.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录取后可根据自我意愿选择进入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合作项目中。

3.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必须获得高中毕业证并遵守我院的有关规定,否则无法办理出国手续。

4.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必须修完我院专业课学分,如公共课学分未能修完,可在完成国外大学的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回我院继续学习一年,在完成必修的所有学分后,达到我院本科毕业生要求,方可获得我院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5.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山东艺术学院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学费与相关专业相同。在国外大学学习时,按澳方和韩方大学的即时学费交纳。(澳方大学现时学费约为澳币1.8-2万元;韩方大学的现时学费约为韩币500-600万元,因汇率的波动和其他因素,学费每年都有变动。完成该项目全程学习费用较大,考生需根据家庭经济能力慎报。)

注: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如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17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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