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招生办、各相关招生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规范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环节和流程,确保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今年我区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分为三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实行全区统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参照《2015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有一定艺术类专业基础并准备报考2016年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12月20至23日到指定地点(即报名点)办理2016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办理)。届时,须向报名点交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招生办备查),领取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户籍审查登记表和各类照顾加分登记表。凭领取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http://220.182.46.134或http:// http://www.xzzsks.com.cn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注意事项见附件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领取《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名点盖章有效)。
本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设拉萨、昌都两个考区,请考生自主选择考试地点。参加了本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提前报名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类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二)考试时间
1.拉萨考区
参加区内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拉萨考区考生务必于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在西藏大学艺术学院,凭身份证原件和登记表领取准考证。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于2015年12月26日至29日在西藏大学艺术学院举行。
2.昌都考区
参加区内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昌都考区考生务必于2015年12月23日至24日在昌都市招生办,凭身份证原件和登记表领取准考证。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于2015年12月25日至27日在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三)参加区外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考生,凭登记表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加试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二、志愿填报和录取
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考生可向招生院校咨询具体计划情况)和分省招生计划院校。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只能填报分省计划即我区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参加分省计划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原则根据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和“文化成绩达到我区艺术类本、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
三、在藏进行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院校的管理
(一)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于2015年12月25日前,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交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3),接受区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费用。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务必与西藏大学商定有关加试场地、考务安排等具体事宜。
(三)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向社会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必须包括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详细说明。
四、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安排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1.加试地点
拉萨考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昌都考区: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加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三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素描为静物素描。
3.加试时间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6日)
素描:9:30---12:30
速写:13:00---13:30
色彩:15:00---18:00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7日)
素描:9:30---12:30
速写:13:00---13:30
色彩:15:00---18:00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加试费10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应自备2B、3B绘画铅笔(各一支)、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二)音乐学类
注:【音乐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1】
1.加试地点
拉萨考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昌都考区: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加试科目:音乐学类分为4个方向科目,分别为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所有音乐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2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1)初试科目
①音乐学: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声乐演唱(100分)。
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形象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声乐作品演唱(100分)。
③音乐表演(器乐):形象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器乐作品演奏(100分)。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音乐创作(笔试,100分)。
(2)复试科目
①音乐学: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声乐演唱(面试,50分)、舞蹈表演(面试,50分)。
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声乐演唱(100分)。
③音乐表演(器乐):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器乐演奏(100分)。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基本乐理、基础和声(笔试,10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音乐创作(笔试,50分)。
3.加试时间
(1)初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5日
(2)复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9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6日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音乐学类专业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
注:【舞蹈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2】
1.加试地点
拉萨考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昌都考区: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加试科目:舞蹈学类科目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4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1)初试科目
面试(身高测量、目测外形50分、语言表达10分)
基本条件测试(柔韧测试70分、弹跳测试50分、旋转测试20分)
(2)复试科目
艺术素养(歌曲演唱30分、舞蹈动作模仿30分、即兴表演50分)
专业能力(技巧组合展示30分<可自备音乐>、艺术表现力60分<自备3分钟以内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要求音乐格为CD格式>)
3.加试时间
(1)初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5日
(2)复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6日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舞蹈学类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五、成绩公布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统一考试成绩于2016年1月25日左右发布,并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考生持专业加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专业加试成绩单。
六、违规违纪处理
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保障措施
各地区(市)招生办、各相关招生院校务必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本地(市)所辖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区招生办派巡视员监督、检查各考区艺术加试考试实施情况。考试结束后,巡视员向区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
区招生办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并及时按照规定调查处理。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891-6599817,区招生办举报电话:0891-6335325;区招生办举报邮箱:Email:xzjyksy@163.com。
自治区招生办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邮政编码:850000,电话:0891-6322440,传真:0891-6335325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学招生办电话: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市招生办电话: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附件1: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一、初试科目、分值与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200分)
1.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
(2)手指条件符合乐器演奏要求(软度、长度、残缺等);
(3)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以上。
2.乐感测试(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节奏模打(50分)
3.声乐演唱(100分)
(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200分)
1.形象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
(2)手指条件符合乐器演奏要求(软度、长度、残缺等);(3)形象气质佳,具备歌唱的声音条件;
(4)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2.乐感测试(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节奏模打(50分)
3.声乐作品演唱(100分)
考试要求:清唱一首自选歌曲
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嗓音条件(声带测试)、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评分标准:根据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20%)等给予综合评分。
(三)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200分)
1.形象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
(2)手指条件符合乐器演奏要求(软度、长度、残缺等)。2.乐感测试(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节奏模打(50分)
3.器乐作品演奏(100分)
考试要求:演奏一首自选乐曲(要求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考试目的:测试考生的乐器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评分标准:通过对乐曲的完整性(40%)、技术把握的准确性(40%)、音乐风格的把握(20%)给予综合评分。
(四)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00分)
1.基本乐理(笔试,50分)
2.视唱练耳(面试,50分)
考试目的:通过对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方面进行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该专业的基本条件。
3.音乐创作(笔试,100分)
二、复试科目、分值与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200分)
1.基本乐理(笔试,50分)
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面试,50分)
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单音、双音、旋律模唱。
3.声乐演唱(面试,50分)
考试要求:清唱一首歌曲。
4.舞蹈表演(面试,50分)
考试要求:自选舞蹈,类别不限。(有器乐演奏特长的考生在此科目中展示可额外加分。)
(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200分)
1.基本乐理(笔试,50分)
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面试,50分)
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单音、双音、旋律模唱
3.声乐演唱(面试,要求清唱两首歌曲)(100分)
(三)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200分)
1.基本乐理(笔试,50分)
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面试,50分)
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单音、双音、旋律模唱。
3.器乐演奏(面试,要求演奏两首曲目)(100分)
(四)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00分)
1.基本乐理、基础和声(笔试,100分)
2.视唱练耳(面试,50分)
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单音、双音、旋律模唱。
3.音乐创作(笔试,50分)
附件2: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舞蹈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一、初试科目分值与内容:(总分200分)
1.面试(60分)
(1)身高测量(合格、不合格)
要求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2)目测外形(50分)
查看身体有无缺陷,对身体基础条件,外观气质形象进行评分。
(3)语言表达(10分)
考生自我介绍,时间要求三分钟内,考查考生语言表达能力。
2.基本条件测试(140分)
(1)柔韧测试(70分)
(2)弹跳测试(50分)
(3)旋转测试(20分)
二、复试科目分值与内容:(总分200分)
1.艺术素养(110分)
(1)歌曲演唱(曲目自定,30分)
(2)舞蹈动作模仿(教师示范,学生现场模仿,30分)
(3)即兴表演(现场抽取音乐即兴表演,50分)
2.专业能力(90分)
(1)技巧组合展示(可自备音乐,30分)
(2)艺术表现力(自备3分钟以内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要求音乐为CD格式,60分)
附件3: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
院校名称
|
|
办学性质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手 机
|
|
报名地点
|
|
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
加
试
专
业
和
收
费
标
准
|
加试专业
|
加试费用
|
被录取后每年学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4:201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填报注意事项
1.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由报名地址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登陆http://220.182.46.134或www.xzzsks.com.cn网站),使用“系统设置->修改个人信息”功能修改个人密码。
2.考生利用“网上报名->编辑报名信息”功能填报报名信息。
3.通过报考专项申请,在网上办理照顾加分、特殊专业加试政审申请。
4.填写完毕,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上报信息完成网报。报名结束,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提出各种申请。
5.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领取《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点盖章有效)。
6.在编辑信息时,除考生评语不多于100个汉字外,其他各类型的编辑信息都不得超过32个汉字。其中,数字可使用半角字符,其他字符必须为全角字符,否则无法正常编辑、保存。
7.如需考藏语文、汉语文科目,试卷项目选择“民族试卷”。
8.信息表中的联系电话必须为11或12位数字;生日、简历一、简历二中的起始结束日期,父母亲进藏、离藏日期都必须为8位数字(年4位、月2位、日2位);邮政编码为6位数字;证件如为身份证(包括户主身份证号、父亲身证件号码等),必须为15或18位,只有18位时最后一位可以为X,其他情况必须为数字,军官证、士兵证只保留其中数字。
9.表中所涉及各类姓名(如证明人、户主姓名等)、职务必须为小于等于4位的汉字,不可含空格、字母、数字、标点或控制符。
10.表中所涉及描述(如特长、奖惩、工作、学习单位等)不能全部为数字、字母。
11.考生父母目前仍在藏者,父母离藏日期填写“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