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推动我院教学改革与发展,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6}6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04)。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院地址: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二、考试模式 我院单独招生文化课采取笔试模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不超过高中会考范围);专业课采用现场面试模式 (具体科目及专业要求详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三、报考条件 1、已履行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高中、职高、中专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未履行报名手续的考生可于3月22日—3月23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报名,然后到所在县(区)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2、参加山西省高校统一招生体检、政审,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 四、招生计划
五、报名办法 1、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4月1日。 2、报名形式: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报名。 3、填报办法: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志愿。 4、报考信息确认: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http://www.sxkszx.cn)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照片三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提供2016年高考报名的十四位考生号,4月9日到我院履行确认和考试手续,4月10日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考试。 六、录取原则: 1、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达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七、学费标准及待遇: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高职各专业学费每年6000元,分学年收取。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八、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表演专业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注: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如下: A、身高要求:男生173—184cm; 女生163--174 cm; B、体重要求:(身高cm-110)×2±10; C、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D、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 E、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F、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炎和慢性病史、无明显外八字。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九、其他: 凡在单独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罚。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邮政编码:030001 咨询热线:4008351799 0351-224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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