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青海省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9年,与北京工业大学正式签订对口交流协议。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教育部确定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
学校现有19个学院、4个直属教学系部,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等门类。经教育部批准自2014年开始,我校与天津大学以联合培养的方式,招收和培养博士生。有56个本科专业,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科研机构;有13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3门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重点建设课程、9个省级科研机构和16个校级科研机构。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外国留学生定点教育单位,目前有留学生200余人。学校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日本南山大学、法国欧亚高等管理学院、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韩国韩南大学、苏丹国际非洲大学等国外大学和台湾勤益科技大学、佛光大学、万能科技大学等院校有合作交流。
目前,全校师生员工正以饱满的热情,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实力,为把学校早日建成青藏高原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艺术系简介:
青海民族大学艺术系成立于2001年。其前身为民族研究所唐卡专业本科班。经过十余载的发展,在国家本科专业体系中,按艺术学一级学科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民族工艺美术方向、平面广告设计方向)、音乐学(民族声乐表演方向、器乐演奏方向)2个本科专业(4个方向)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点,面向全国10多个省市招生。其中,民族工艺美术(唐卡)被列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设有声乐、器乐、音乐理论、热贡艺术(唐卡)、艺术设计、美术基础等6个教研室及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省级)、艺术系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所(校级)。拥有MIDI音乐制作室(录音棚)1个,办公自动化与广告设计实验中心1个,琴房32间,电钢教室1间,画室10间,舞蹈排练厅2个,综合排练厅1个。已在热贡艺术馆、青海工艺美术厂和青海雕塑厂、青海藏文化馆、乐都瞿昙寺、大通文化馆等8个单位挂牌成立教学实践和实习基地。
近年来,通过“启明星合唱团”、“启明星管乐交响乐团”、“丹碧坊美苑”、“昆仑山艺术社团”、“三下乡”等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艺术展演活动,培养和锻炼学生艺术实践能力,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比赛,成效显著。通过学校“3+1”、“2+2”教学模式,与国际接轨。已与国内外多所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多名优秀学生。
一、报考条件
凡参加 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并通过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的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民族工艺美术):本科,学制四年。该专业培养具备民族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及实际创作技能,掌握民族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美术的基础知识,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民族工艺美术设计专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本科,学制四年。该专业培养具有多媒体、三维动画设计与制作、
平面设计和广告设计技能,能在教育、新闻出版、专业设计领域及生产和管理等部门从事设计和制作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202】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培养):本科,学制四年制。该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技能、音乐基础理论,并能用所掌握的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教学、创作、表演和理论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四、考试科目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1、民族工艺美术:(1)唐卡临摹 (2)图案命题设计 (3)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 2、广告设计: (1)素描 (2)色彩 (3)速写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1、声乐表演(美声、民族): (1)面试;(2)视唱;(3)练耳;(4)专项。 主项(声乐):考试要求清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 副项(器乐或舞蹈):演奏或表演一段,作为参考。 2、器乐演奏(西洋管乐、打击乐、弦乐): (1)面试;(2)视唱;(3)练耳;(4)专项。 主项(器乐):考试要求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器自备。副项(声乐或舞蹈):演唱或表演一段,作为参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六、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在甘肃省设专业考点组织校考,其它省区录取时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50%的比例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艺术系:董老师 15897161646 0971-8807833 招就部:董老师 13519708939 0971-8863272 尤当周 13897638982 0971-8808501 传 真:0971-8863272 8808501 邮 编:810007 E—mail: qhmd10748@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mu.edu.cn 招生网址:http://qhmuzs.university-h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