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学校办学基础条件良好,师资力量雄厚。占地面积3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3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余元,图书馆藏书360万册。建有文博馆、动植物博物馆、游寿纪念馆、艺术馆、荣誉馆。现有教职工2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余人,教授、副教授99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600余人。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共90余人,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理论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等省级优秀人才180余人。 做为黑龙江省高等艺术教育中心,我校承担着黑龙江省高等艺术教育教学、科研、创作、表演以及普通学校艺术专业师资和文艺界专门人才的培养等多项任务,不仅在国内同类院校中享有很高的学术地位,而且在国际上也有着一定的学术影响。 二、招生专业 美术学院:绘画、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国画、书法学 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 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招 三、报考条件 报考美术及设计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份美术类省统考合格证。 四、考试科目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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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费 1.音乐学、美术学:4000元/年 2.绘画、动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摄影、书法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9000元/年 3.广播电视编导:8000元/年 注: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六、招生省份及专业计划
注:1.以上计划仅做参考,准确数据以各省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2.以上计划为我校校考计划,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校考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报名和考试。 七、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余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其它事项 1.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成绩。 2.咨询(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电话:0451-88067377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hrb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