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7年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招生简介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57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5号)规定,为加强对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院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7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自行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个人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6年10月17日8:00至19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为考生现场拍照;随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6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3个阶段。
1.考生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在网上可选报一至四个专业。选报专业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选报专业须一次性完成,不得补报、改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27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4.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为保护本人的切身利益,请妥善保管好各阶段报名的登陆密码。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①语言(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寓言、小说片段、散文或台词独白等任选一种体裁一篇,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不限,自由展示,注:默唱旋律、默念节奏节拍舞蹈或动作);④表演(命题表演,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编演即兴小品。注:均为集体小品,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①面试[A.基础条件测试(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仪态)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比例);③艺术素质[A.步态(在规定路线上自然行走) B.音乐节奏感 C.平衡能力(平衡及旋转能力)];④艺术表现力[A.艺术特长展示(声乐、器乐、小品表演等) B.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自我介绍、自备川剧台词片段)];②唱段[自备川剧唱段或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③形体[A.戏曲身段、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 B.基本功测试(1.柔韧 2.技巧展示)];④表演[自备川剧片段表演]。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5.编导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①编写故事(命题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与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6.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2016年12月18日至27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8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下午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考场规则等详见考点公布的“考生须知”。
3.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带有录音、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为违纪处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7年1月16日至17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7年1月18日8:00至19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表演专业,必须参加我省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参加我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按艺术类政策招生的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也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编导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编:610059 电话:(028)84078927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