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戏剧影视中的表演自由度
来源:未知 编辑:中国艺考网
摘 要:表演艺术是伴随着戏剧艺术的诞生而诞生的并蒂儿,可以称之为戏剧与影视两大艺术的子级艺术,却往往被大众视为一场精彩的戏剧演出或一部优秀的电影的关键。那么表演者在演出中的自由度的发挥,表演者的个人素质与表演能力对其在舞台表演时所能获得的自由度的影响是本人的研究关键。
关键词:表演艺术;戏剧艺术;表演自由度
说起戏剧表演,大家往往能想起那耳熟能详的三大表演体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布莱希特体系、梅兰芳体系。这些展现的皆是高度概括后的内容,具有典型的程式化特征,即表演者一举一动都是按照舞台上的一些特定规则进行的。这种体系化使得表演非常规矩、独特且完整。使表演者能够顺利完成表演,并造成其表演体系独特的效果。但并不能突显表演者个人作用,更不用说处处受限的状况下所拥有的表演自由度了。
戏剧作为舞台艺术,表演者成为艺术本身与观众直接交流的主体,是观众接受演出的最后形象。观众通过表演者来获取整场戏的信息,无论是剧本故事还是情感共鸣。在这个讨论中,我们就要加入导演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了。导演负责整场戏剧的编排与演员的调度,是头脑型的人物。任何演员在戏剧排练的初中阶段向一个专业的导演提出个人对于人物的独特认知,并提出修改人物的意見时,都不会被导演接受。一个人物的细节变动或许会带动整场演出中各个细节的变动。在戏剧中,细节是根,人物是靠细节发芽而变活起来的。所以,只有在大型联排的最后,导演才会给予表演者根据自身体悟去对人物进行调整的机会,但最后是否采用还是要看导演的选择。也就是说,导演对于舞台排演具有绝对的把控,导演主控着舞台效果,导演的指令终会让表演者形成一种表演惯性,难以改变,失掉了表演自由度。
归根结底,表演者在戏剧舞台上会获得相对宽松的表演自由。只要所做所演符合戏剧舞台上的规矩,且能够完美地与整个舞台相适应、配合,就再无什么广泛的约束了。而对于极具个人素质与表演能力的大师级表演者来说,这种表演方式已经是融入骨髓的东西,所以看起来与普通表演者不同,实则只是完成的更合理更流利罢了。
谈起影视表演的自由度,又是一个不同的东西了。相较于戏剧表演,影视表演往往更受限制与束缚,也更受导演个人意图的影响。在影视表演中,演员是通过银幕与观众间接交流的,并不是观众所接受演出的最后形象。观众所看到的表演是在众多次反复拍摄中选取的表演者的最佳表现,同时是经过二次创作(包含蒙太奇手法等电影艺术特有技法)后的作品。在这里,我只将导演中心制列入讨论范围,其他创作类型包括制片人中心制、演员中心制等现阶段都存在较大问题,故此不谈。
影视表演的自由度可以归纳为表演者与导演间的矛盾,即导演个人对于表演者能拥有多少发挥空间的限定。一直以来,人们笼统地将欧洲电影称为艺术电影,将美国好莱坞电影称为商业电影。其实,在我看来,任何带有强烈的导演个人意志的电影都可以称之为艺术电影。
相对于艺术电影的商业电影来说,导演并无那么强硬的态度来让演员完全依照剧本进行,还会想方设法让演员展露个人魅力、特色。这些演员依旧要按照整个剧本的大纲行事,寻找机会通过一些细节特写来尽情表现自我。尽管自由度相较于艺术电影有所增加,但仍被包裹在电影艺术的众多束缚中。
毫无疑问,表演者个人表现力的强弱会直观影响到整场戏剧演出或整部电影呈现出的效果。不过,我们通过对于戏剧影视的了解,以及对大多数表演者在演出中自由度的多少可以看出演员只是戏剧影视作品的躯干,而非大脑。导演作为大脑,对躯干下达指令,躯干配合灯光舞美等动脉血管的脉动进行活动,从而完成动作,完成整部作品,以达成一个好剧本(心脏)所应达成的效果。所以说,除了完全即兴式的个人表演外,任何戏剧影视表演者所能获得的自由度都是受限的。但这些限制并不是枷锁,而是木偶的提绳。这些提绳使表演者不至于用力过轻或过猛,能够更好的协调表演者与舞台的关系,能够更好地使表演者把握舞台节奏,能够更好地让观众获得共鸣。
参考文献:
[1]孙启良.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的共性与差异[J].时代报告(学术版).2012(09).
[2]蔡舒婕.浅谈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的异同[J].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3(08).
[3]张超.论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的异同及发展[J]参花,2013(24).
关键词:表演艺术;戏剧艺术;表演自由度
说起戏剧表演,大家往往能想起那耳熟能详的三大表演体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布莱希特体系、梅兰芳体系。这些展现的皆是高度概括后的内容,具有典型的程式化特征,即表演者一举一动都是按照舞台上的一些特定规则进行的。这种体系化使得表演非常规矩、独特且完整。使表演者能够顺利完成表演,并造成其表演体系独特的效果。但并不能突显表演者个人作用,更不用说处处受限的状况下所拥有的表演自由度了。
戏剧作为舞台艺术,表演者成为艺术本身与观众直接交流的主体,是观众接受演出的最后形象。观众通过表演者来获取整场戏的信息,无论是剧本故事还是情感共鸣。在这个讨论中,我们就要加入导演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了。导演负责整场戏剧的编排与演员的调度,是头脑型的人物。任何演员在戏剧排练的初中阶段向一个专业的导演提出个人对于人物的独特认知,并提出修改人物的意見时,都不会被导演接受。一个人物的细节变动或许会带动整场演出中各个细节的变动。在戏剧中,细节是根,人物是靠细节发芽而变活起来的。所以,只有在大型联排的最后,导演才会给予表演者根据自身体悟去对人物进行调整的机会,但最后是否采用还是要看导演的选择。也就是说,导演对于舞台排演具有绝对的把控,导演主控着舞台效果,导演的指令终会让表演者形成一种表演惯性,难以改变,失掉了表演自由度。
归根结底,表演者在戏剧舞台上会获得相对宽松的表演自由。只要所做所演符合戏剧舞台上的规矩,且能够完美地与整个舞台相适应、配合,就再无什么广泛的约束了。而对于极具个人素质与表演能力的大师级表演者来说,这种表演方式已经是融入骨髓的东西,所以看起来与普通表演者不同,实则只是完成的更合理更流利罢了。
谈起影视表演的自由度,又是一个不同的东西了。相较于戏剧表演,影视表演往往更受限制与束缚,也更受导演个人意图的影响。在影视表演中,演员是通过银幕与观众间接交流的,并不是观众所接受演出的最后形象。观众所看到的表演是在众多次反复拍摄中选取的表演者的最佳表现,同时是经过二次创作(包含蒙太奇手法等电影艺术特有技法)后的作品。在这里,我只将导演中心制列入讨论范围,其他创作类型包括制片人中心制、演员中心制等现阶段都存在较大问题,故此不谈。
影视表演的自由度可以归纳为表演者与导演间的矛盾,即导演个人对于表演者能拥有多少发挥空间的限定。一直以来,人们笼统地将欧洲电影称为艺术电影,将美国好莱坞电影称为商业电影。其实,在我看来,任何带有强烈的导演个人意志的电影都可以称之为艺术电影。
相对于艺术电影的商业电影来说,导演并无那么强硬的态度来让演员完全依照剧本进行,还会想方设法让演员展露个人魅力、特色。这些演员依旧要按照整个剧本的大纲行事,寻找机会通过一些细节特写来尽情表现自我。尽管自由度相较于艺术电影有所增加,但仍被包裹在电影艺术的众多束缚中。
毫无疑问,表演者个人表现力的强弱会直观影响到整场戏剧演出或整部电影呈现出的效果。不过,我们通过对于戏剧影视的了解,以及对大多数表演者在演出中自由度的多少可以看出演员只是戏剧影视作品的躯干,而非大脑。导演作为大脑,对躯干下达指令,躯干配合灯光舞美等动脉血管的脉动进行活动,从而完成动作,完成整部作品,以达成一个好剧本(心脏)所应达成的效果。所以说,除了完全即兴式的个人表演外,任何戏剧影视表演者所能获得的自由度都是受限的。但这些限制并不是枷锁,而是木偶的提绳。这些提绳使表演者不至于用力过轻或过猛,能够更好的协调表演者与舞台的关系,能够更好地使表演者把握舞台节奏,能够更好地让观众获得共鸣。
参考文献:
[1]孙启良.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的共性与差异[J].时代报告(学术版).2012(09).
[2]蔡舒婕.浅谈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的异同[J].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3(08).
[3]张超.论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的异同及发展[J]参花,2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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