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书法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书法学
招生人数:11人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三、网上报考
1. 报名: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特殊类型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 缴费: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160元/人。2月24、25日获得复试资格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人;2月27、28日获得三试资格考生,须缴纳三试费80元/人。请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 选择测试时间段:
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试时间。
4. 打印准考证:
书法学专业缴费成功的考生2018年1月26日起至考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后自行打印复试、三试准考证。
四、 专业考试
1. 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 考试时间、地点等:
考试时间:2月2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北师大教七楼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创作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创作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
(1)不得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及草稿纸。
(3)书写用具一律自备。包括:毛毡、笔洗、墨碟、毛笔、墨液、镇尺。
五、 录取规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按省级招办规定参加报考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 书法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书法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 书法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文化课总分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语文:90 英语:90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6. 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书法类学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七、 联系方式
1. 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主楼A区101室
邮编:100875
电话:010-58807962
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2. 艺术与传媒学院
电话:010-58809248
网址:http://www.art.bnu.edu.cn
3. 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话:010-58807862
八、 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
网址:http://www.bnu.edu.cn/map/images/map.jpg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