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之一。为做好我校2023年艺术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我校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以及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其中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美术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招生学院为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区、市)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
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招生学院及专业简介
(一)艺术与设计学院
1994年,云南大学与马来西亚国际现代设计集团联合创办成立云南大学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是国内同类院校中最早设立的设计学院之一。2005年,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与原云南大学艺术学院整合,成立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本着“立足西南、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发展目标,积极坚持国际化办学方向,着重加强学生综合能力培养。
学院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在编教师中包括: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3名,教授12名,副教授21名,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学者多名。近三年,学院获得教育部、中国文联、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9项,被《新华文摘》等权威期刊全文转摘论文多篇。
艺术与设计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1600余人。学院自创办以来,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5700余名,近五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1.美术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为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培养教学、科研、评论、创作、编辑、策展、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与批评、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工作。
2.绘画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全面、系统的绘画艺术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有关文化、艺术单位从事绘画方面的创作、教学、研究、出版、管理等工作。
3.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全面的理论素养,系统的专业知识,基本的音乐表演、教学、科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各类学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教学、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工作。
4.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人居环境发展需要,具有系统的环境设计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环境设计方法和技能,并具备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相关设计、学校、文化、艺术单位从事环境设计方面的教学、研究、施工管理等工作。
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面向移动新媒体、交互设计、数字动画、虚拟现实等设计领域,着力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全面设计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以传统平面媒体与现代数字传媒设计、民族民间手工艺文创为特色。学生毕业后可在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学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云南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在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完成四年本科专业学习,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云南大学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有出国意愿的学生,在云南大学完成前三年学习后,符合相关条件者可以选择到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继续两年的本科学习。修完规定课程,达到两校毕业要求并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云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昌新国际艺术学院
昌新国际艺术学院由云南大学与“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周昌新艺术基金”于2016年共同创办。学院坚持把本科人才培养作为中心任务,注重引进国际化的教学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标准、课程体系、教材、师资等教学资源,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云南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级专业人才。
目前在校生共计1173人,其中本科生743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6人。所培养的毕业生具有基础厚、能力强等优势,就业前景良好。
1.美术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为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培养教学、科研、评论、创作、编辑、策展、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与批评、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
2.绘画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全面、系统的绘画艺术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创作和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有关文化、艺术单位从事绘画方面的创作、教学、研究、出版、管理等工作。
3.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精神、艺术与文化素养,具备较高水平的音乐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政企、教育、研究、媒体等领域从事音乐学方面的研究、教学、表演、管理等工作。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审美能力,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具备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设计能力,掌握创造性设计思维、表达、沟通和管理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设计研发、教学、研究和管理等工作。
5.舞蹈学专业
本专业以舞蹈表演为基础、舞蹈编导为核心、舞蹈理论为提升,立足传统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汲取世界现当代舞蹈教学的成果,培养表演、编导、教育与理论“四位一体”的复合应用型舞蹈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有关专业艺术单位、群众文化艺术馆及学校从事艺术教育、美育教学、舞蹈表演、创作、管理等工作。
三、录取规则
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认可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认可音乐学类省级统考成绩;舞蹈学认可舞蹈学类省级统考成绩。各专业认可的省级统考子科类要求详见《云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附件)。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规定为准。对已投档至我校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占比70%,专业成绩占比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生源地统考专业满分×30;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占比50%,专业成绩占比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生源地统考专业满分×50。
以上各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与文化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四、学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
(一)学费标准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8500元/学年;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专业10000元/学年;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25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一类公寓(4人间)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6人间)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4人间)6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6人间、8人间)400元/生·学年。
五、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学校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211室)
邮编:650091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871-65939873,65033819
艺术与设计学院:0871-65036873
昌新国际艺术学院:0871-65030275
纪检监察电话:0871-65033908
咨询电子邮箱:3384939523@qq.com
云南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www.zsb.ynu.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