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深圳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
1.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广西、湖南、黑龙江、陕西只招艺术文,以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招收:钢琴(7人)、大提琴(2人)、小提琴(2人)、手风琴(3人)(以广东省录取投档办法为准),浙江省、上海市招收:钢琴,湖南省招收:手风琴;
3. 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招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即兴演奏培养)(8人)、电贝司(2人)、电吉他(3人)、古典吉他(3人)、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3人)、爵士鼓(3人)、双排键电子琴(2人)(以广东省录取投档办法为准);
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美声、民族;
5.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招流行唱法;
6.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
录取规则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1.按省统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专业:
出档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