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严格规范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1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基本情况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是湖南科技大学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湘潭。学院占地688亩,校园环境幽雅,设施先进,教育教学质量过硬。学院占地688亩,校园环境幽雅,设施先进,教育教学质量过硬。学院拥有一支规模适当、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教师队伍,其中,任课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达到47%,拥有硕士学位的达到80%以上;管理人员中,党员和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均达到85%以上。
学院充分共享母体学校70年的办学积淀和学术氛围,秉承“至善、至诚、至厚、至精”的办学理念,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要求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复合应用型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二、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创新时代需求,具备扎实的视觉传达设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综合性创新思维、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综合应用型及复合型人才。
环境设计:培养具有丰富的环境设计知识和扎实的专业设计能力,开放的视野、创新的思维,较强的责任担当和团队精神的高级综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产品设计:培养扎实的产品设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综合性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综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美术学: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艺术理论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具有美术史研究、美术评论、美术教育、当代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文化遗产研究与管理、美术专业创作等方面能力,能在中、小学校从事美术教育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招生专业
1.2021年我院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学制四年,学费18000元/年(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为准)。
2.2021年我院艺术类专业在各招生省份认可各省(市、区)的艺术联考成绩,我院不组织单独的校考。
3、我院在湖南省的最终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具体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拟招生省份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湖南 |
130503 |
环境设计 |
30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30 |
|
130401 |
美术学 |
25 |
|
合计 |
|
115 |
|
五、录取原则
1.我院2021年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的校考。考生报考我院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院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专业。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入学复查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与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邮政编码:411201
办公电话:0731-58290670
咨询电话:0731-58273804 58273805 58273808 58273839
本科招生网:http://xxzs.hn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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