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一、管理体制和领导机构
管理体制: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在市招委、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并委托设点学校具体承办。
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成立重庆市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管理全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
(二)审定考点业务机构及组成人员;
(三)组织管理命题、考试、评卷等各项工作;
(四)处理专业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考点及机构设置
考点设置:为统一管理、确保质量、方便考生,2012年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统一集中设点,各专业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音乐类:西南大学
影视类:重庆大学
舞蹈表演:重庆大学
广电编导:重庆邮电大学
各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至2名。考点主考由设点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院)领导担任,其他有关院校的艺术院(系)负责人任副主考,考点下设办公室、考务组、纪检监察组、保卫组、后勤组、信访咨询组等机构。主考人员和评卷教师均按一定比例在有关院校中聘请,原则上设点院校不得超过50%。各考点主考、副主考和业务机构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备案。
主考、副主考的职责是:
(一)领导和管理本考点专业考试各项工作;
(二)确定办公室和各业务机构负责人,选聘命题、监考和评卷教师,规定其各自职责;
(三)制定本考点专业考试实施方案;
(四)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五)负责试题试卷的命制和评分参考的制定以及保密保卫工作,保证其质量和绝对安全;
(六)组织本考点的考试、评卷、统分和输机统计工作;
(七)处理本考点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上报:
(八)搞好招生宣传和后勤服务工作。
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考点办公室设在四川美术学院,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统分并制定统一的考试组织管理方案,西南大学和重庆师范大学考点要严格按照组织管理方案执行。
三、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报考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打印,须加盖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进行塑封。参加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考生,于2011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至14日下午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报考证》上的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cqksy.cn/和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专业考点及专业(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考生在网上自主选择考点,实行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在网上报名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命题原则及试题的安全保密
(一)考试科目
1.美术专业(总分300分)
(1)素描(人物头像)(100分);
(2)色彩(静物)(100分);
(3)速写(人物动态)(100分)。
2.音乐类专业(总分300分)(西南大学考点)
(1)音乐学(师范)专业(总分300分)
①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主科120分、副科80分);②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曲目自选,考生须自带曲谱)(主科120分、副科80分);③练耳(笔试)(50分);④视唱(30分);⑤乐理(笔试)(20分)。
(2)音乐学(理论)专业(总分300分)
①音乐学理论基础(100分);②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选一种)(100分);③练耳(笔试)(50分);④视唱或视奏(30分);⑤乐理(笔试)(20分)。
(3)音乐表演专业(总分300分)
①声乐方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200分);视唱(40分);练耳(笔试)(40分);乐理(笔试)(20分)。
②钢琴方向: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与练习曲程度相当的乐曲一首(200分);视奏(40分);练耳(笔试)(40分);乐理(笔试)(20分)。
③器乐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考生须自带曲谱)(200分);视奏(40分);练耳(笔试)(40分);乐理(笔试)(20分)。
④通俗、流行音乐方向
声乐演唱方向:自备三首流行音乐歌曲(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200分);视唱(40分);练耳(笔试)(40分);乐理(笔试)(20分)。
器乐演奏方向:自备乐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一首)(200分);视奏(40分);练耳(笔试)(40分);乐理(笔试)(20分)。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400分)(重邮考点)
(1)文艺常识(100分);
(2)故事写作(100分);
(3)电视作品分析(100分);
(4)面试(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A、考生自我介绍;B、回答主考老师的提问;C、考生特长展示(也可以向主考老师展示自己创作的作品)。
4.舞蹈专业(总分300分)(重大考点)
一试(200分):
(1)专业基本条件(形体、形象)(50分);
(2)专业基本能力(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130分);
(3)舞蹈技能展示(跳、转、翻)(15分);
(4)个人特技展示(5分)。
二试(100分):
(1)舞蹈组合或剧目表演(90分);
(2)口试(自我介绍)(10分)。
5.影视表演类专业(总分300分)(重大考点)
(1)表演专业
①语言(A背诵自选文学作品,体裁不限,时间限3分钟;B朗诵指定作品)(50分);
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50分);
③形体(自备舞蹈、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武术任选一种展示)(50分);
④表演(集体表演小品、命题表演小品)(15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朗诵自选文学作品(体裁不限,时间限3分钟)(60分);
②播读指定稿件(新闻类作品)(60分);
③话题评述(120分);
④回答问题(可出示才艺考级、获奖证书)(60分)。
(3)导演
①命题编讲故事(80分);
②命题编演小品(70分)
③回答提问(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情况,对生活的感受力、想象力和对社会的观察、分析理解能力)(50分);
④影片分析(笔试,2小时,不含影片观摩时间)(100分)。
(4)戏剧影视文学
①命题写作(笔试,2小时,根据题目编写故事)(120分);
②影片分析(笔试,2小时,不含影片观摩时间)(120分);
③回答提问(文艺基本知识、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文学作品阅读情况,对生活的感受力、想象力和分析理解能力)(60分)。
对考生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声乐专业的声带检查、美术专业的色觉能力和师范专业的身高要求等,应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受限条款执行,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宣传,对确定为体检不宜就读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应做好详细记载并存查。
(二)命题原则及试题的安全保密
试题的命制和评分参考的制定由考点负责(美术类专业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专业考试建立考试题库,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确定考题。参与命制试题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保密观念强,无直系亲属报考,未参与考生辅导。命题范围不得超出中学教学大纲,内容重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注意克服模式化、概念化倾向。评分参考须科学、客观、具体、操作性强。
各考点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保密室,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试卷保密室应当配备报警器、灭火器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密保卫工作,主考应亲自担任保密工作责任人,凡发生失泄密事件,均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试题和评分参考考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和评分参考应分科分袋密封,加盖密封专用章,存放在保密室保密柜内,由两人以上负责值班保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考试前,应交由考务负责人和监考员检查密封是否完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当众向考生启封。若发生试题失泄密事件,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同时立即报告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
五、考试
(一)各考点要在主考领导下,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专业考试有关文件和工作细则,认真学习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纪律(见附件3),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纪律和要求,熟悉和掌握各类考试规章和操作程序,并按考点要求完成有关准备工作。主考要对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务求落实达标,凡存在薄弱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