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美术统考考试大纲(试行版)
2012年北京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试行版)
一、素描考试大纲
1、目的要求
素描是一切造型与设计艺术的基础,并逐步发展成为绘画艺术中一个独立的画种。素描通过表现物象的形体、结构、比例、质感、空间和明暗关系等造型手段来塑造形象特征。学习素描,不仅要掌握扎实的写实能力和训练技巧,更重要的是,还要学会正确的观察方法,分析理解物象的结构特点,掌握综合概括对象的表现能力,培养学生敏锐而深刻的对物象的感受力、想象力和创造力,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因为素描是在平面的纸上塑造具有三维空间的形象,所以在掌握各种造型因素的基础上,研究物体的形体结构,并在素描实践中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是素描学习的主要内容。
2、范围
本大纲素描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或人物头像默写。
二、色彩考试大纲
1、目的要求
色彩是绘画及艺术设计的重要表现语言,是造型与设计艺术的重要基础。色彩在绘画中的应用规律,是在绘画的素描基础上,建立一个正确并富有表现力的色彩关系。
正确把握色彩关系,是指利用光源色、环境色对物体固有色的影响,应用纯度对比、明度对比、色相对比等手法,通过观察比较,正确表现物象的色彩协调关系和空间感及质感。
色彩写生是学习绘画和设计最重要的基本能力之一。需要掌握扎实的造型基础、正确的观察方法和敏锐感觉、把握整体、综合表现的能力。
2、范围
本大纲色彩考试范围:静物写生或静物默写(限于水粉或水彩)。
三、速写考试大纲
1、目的要求
速写是绘画及艺术设计的基本技能,同时也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共同基础。它是提高造型能力、积累创作素材、培养艺术构思的基本方法。速写的特点和要求是:在短时间内精炼、快速、准确地概括性刻画出对象的形貌、结构、动态、神态特征和场景气氛的整体营造,体现出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和捕捉形象的表现力。
2、范围
本大纲速写考试范围:人物静态动作写生或人物与场景默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