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美术统考金华市考点考生须知
一、2011年浙江省美术专业统考金华市考点设在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二、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12月18日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到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领取美术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下午15:00后可熟悉试场。
三、考试时间为:
2010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 素描
2010年12月19日下午13:00—13:30 速写
2010年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色彩
四、2011年1月8日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公布省专业统考成绩并开始向成绩合格者邮寄美术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发证。考试成绩由考生自行从网站下载打印,不另行通知。
五、对试卷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2011年1月15日向报考点中学申请查卷,查卷原则上限查一门。
六、考生参加考试必须遵守《浙江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统考考场规则》,考试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2日
浙江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统考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能代表身份的有效证件于每科考前20分钟由监考人员带入指定考场;入场时只许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文具、简易小画架(限高度在1.2米以下),严禁携带书刊和各种类型的画像及无线通信设备(手机)、电吹风等与考试无关物品。
二、考生入场后,应将《准考证》用夹子或图钉夹钉在画板左上角,并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用不退色的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铃响后方能开始答卷。
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考生才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考生不准将试卷、试题带出考场,不准返回考场续考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色彩考试只限于水彩或水粉的表现方法;素描考试只限于黑色绘画工具。
五、考生须严守考试规定和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内安静,不准在试卷上作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任何标记,不准揭撕“准考证号条形码”,作画过程中不得损坏、弄脏“准考证号条形码”。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内容,不准在试卷上画小构图,不得改变静物的基本颜色,不准在试卷的空余部位画模特的局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随意走动或移动位置,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确需使用定画液的考生,须在考试结束后在监考人员监督下使用。
七、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试题放在座位上,整理好考试用具,等候监考人员收卷,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考生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