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美术统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
考试科目
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
色彩: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考察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构图能力,对人物的形体结构和人物特征与动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人物图片,完成一幅人物半身(含手)的素描试卷。
3.考试要求
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色彩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察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组织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色彩静物默写。
根据试题题意及试卷中规定的静物组合用品,默画出一幅色彩静物画(静物组合中物品为生活中常见蔬菜、陶瓷器皿、玻璃器皿、瓜果、花卉、食品、饮料、厨具、生活日用品、文具教具、各色衬布等)。
3.考试要求
符合试题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试题内容;构图完整,造型严谨;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塑造充分;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手法不限。卷面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水彩或水粉(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